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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将启动“农村档案资源共享工程”


  2009年,国家档案局将启动“农村档案资源共享工程”,让更多的农民不出村庄就可以方便地利用档案。

  记者从19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上了解到,为了推进实施“农村档案资源共享工程”,明年,全国档案系统将利用其他部门已经构建的农村公共信息平台,上载或提供档案信息。

  例如:把公开政务信息和已公开档案数字化,上载到“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等网络平台上;通过本地电视台滚动播放字幕等方式,把公开政务信息和已公开档案信息传送给广大农民;把农民需要的已公开档案、信息汇编成册,送到乡村档案室和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农村文化场所。

  据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介绍,2008年以来,全国各地档案部门积极拓展工作思路,促进档案工作服务“三农”,探索建立有效的农村档案管理模式。北京、安徽、山东、贵州、云南等省、市档案局分别出台相关文件或召开专门会议,推动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村建设服务。辽宁省档案局重点推进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进县档案馆和林改档案工作,为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发展服务。湖南省一些地方推行“村档乡管村用”,探索建立有效的农村档案管理模式。

  杨冬权说,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要着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紧在两年内尽快完成农村各立档单位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修改与完善工作;二是为农村各种新型社会组织和新的工作领域建立档案,特别是土地流转和农产品种植、检测、加工等方面的档案,事关农民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更要严密建好和管好;三是要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各种信息网络,上载档案信息,让农民不出村庄就可以方便地利用档案。作者:谭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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