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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管理,确保《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6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部决定将2008年定为“农药登记管理年”,特制定管理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农药登记管理为目标,以贯彻落实6项农药新规定为契机,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农药管理规章、标准,加大新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促进农药产品质量提高,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活动目标

  通过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彻底取消农药商品名,农药名称将由目前的1.6万个减少到1700个,逐步减少临时登记数量,进一步提高登记农药的安全性;通过对各项农药新规定的宣传,使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各级农业部门的专项检查、跨区域的联合检查、部门间的联合执法等行动,努力使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对农药登记信息的全面公开和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的逐步完善,使农业部门的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培训。邀请主流媒体宣传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向各地印发关于贯彻落实6项新政策的通知,编印6项新政策相关问题的问答、宣传小册子及宣传挂图,并逐级下发,使广大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民能够全面了解新政策;充分发展协会的作用,通过座谈研讨、通报有关情况等形式,请他们配合做好对农药企业的宣传工作;派出10个宣讲团,到20多省的大型农药生产企业,宣传6项农药新政策;组织各级农药执法人员、相关企业人员进行新政策的培训。

  (二)建立和完善农药信息公开系统。公开农药登记信息,建立农药产品的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在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作物病虫害防治关键季节,推荐质量有保证的农药产品和防治技术,方便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民在网上查询农药产品的相关信息,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和合理使用农药。开设农药打假专栏,公布农药质量和标签不合格的产品和企业名单。

  (三)推进现代农药经营体系建设。总结推广农药连锁经营的先进经验,推介先进的经营方式,广泛开展农药企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教育活动,建立诚信合法经营的农药经营新秩序;督促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购销台账,实现可追溯管理;根据商业信誉、守法程度等相关信息,建立监督对象诚信档案,探索建立农药信用评价制度;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或具有不良记录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列入重点跟踪对象。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药产品的源头治理,组织各地对本辖区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地摸底调查,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对违法生产农药的企业要逐级上报,并联合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继续做好农药质量和标签执法检查和小麦、水稻用药质量抽查,将监管重点从省、市、县级批发市场下移至乡、村的营销点,重点查处违法添加违禁高毒农药的产品和假劣农药,以及连续多年产品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建立并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对于举报以及媒体披露的案件将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于大案要案要联合公安、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进行坚决查处;对违法生产的产品及企业进行通报和曝光;加强“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的建设,将各地在日常监管和市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和问题企业输入联动系统,进行重点监管,形成全国打击假劣农药的联运机制。

  (五)规范农药登记审批标准。在广泛征求农业生产、环保、卫生部门、农药生产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标准,抓紧制定农药产品含量、有效成分复配、安全间隔期、最大残留限量等具体标准,以及有关农药产品的药效、残留、环境影响、毒理等方面的评审标准。

  (六)修订农药管理条例。为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农药管理和市场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借鉴国外农药管理的做法和国内医药、兽药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尽早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农民群众 残留 水稻 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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