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人就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答记者问
历时近三年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先后完成了普查方案设计、清查摸底、现场登记、质量抽查和数据审核汇总等工作。日前,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分六期发布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农业普查的主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农业普查高度重视,国内外公众也都十分关注。为了使社会各界对这次农业普查的主要情况有个全面了解,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负责人。
问:2005年4月,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这次农业普查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
答:从普查结果看达到了预期目的。一方面,普查内容丰富,能够满足“三农”决策的需要。通过普查,全面掌握了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建立健全了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村和乡镇统计信息系统。这对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国家宏观调控,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全面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村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具有重要意义;对改革农村统计调查体系,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信息服务,将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数据质量可靠,真实反映了“三农”的发展变化情况。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组织工作扎实,宣传动员广泛,部门协作到位,普查人员认真,普查结果基本反映了我国“三农”的实际情况及发展变化趋势。根据事后质量抽查和对现场调查数据的分析评估结果看,农业普查应登记户的净漏报率为0.20%,原始数据差错率0.14%,显著低于设计标准,完全符合方案要求(设计标准为:净漏报率3%,差错率0.5%)。
问:近日主要普查结果已经陆续向社会发布。请您就全国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情况向社会公众作个简要介绍。
答:为了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专门成立了以回良玉副总理为组长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均设立了相应的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其辖区内的农业普查工作。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农业生产单位的农业普查工作,由军队、武警部队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业普查工作,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问:这次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起到了哪些作用,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做好普查宣传是农业普查成功的重要环节。农业普查需要社会多方面的支持与配合,需要广大乡村干部的参与和支持,需要亿万农民群众的理解与配合。扎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是搞好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前提。这次农业普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社会宣传动员和农业普查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普查的目的,凝聚各方面的力量搞好普查,为普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宣传普查的内容,让普查对象知晓普查、配合普查,让社会各界了解普查、理解普查、支持普查;通过宣传普查的艰巨性、复杂性,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业普查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宣传普查结果,全面反映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变化,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
问:数据处理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请简要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这次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了确保数据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采取国家、省、市三级处理的模式,数据录入集中在地市级进行;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处理软件和工作平台;三是全部采用光电扫描技术;四是数据汇总主要在国家和省级进行,地市和县级不进行当地数据的汇总处理;五是统一各地数据处理的时间进度;六是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办法;七是组织开展了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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