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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市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全国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市发[2008]1号)要求,我部制定了《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15日前报送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联系电话:010-64192678

  传真:010-64193157

  电子邮箱:nybdjb@agri.gov.cn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全国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国家六部委《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特别是确保当前抗灾救灾恢复生产和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狠抓重点品种和农资产品审批管理、生产监管、市场规范和科学使用等重点环节,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强化服务指导,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通过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品种,强化市场整治。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水产苗种、农膜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重点:以水稻、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加大以两杂种子为重点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范围,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农药监管重点:严格按照2007年底颁布的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切实解决农药登记管理中产品数量多、“一药多名”和标签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以防治小麦、水稻病虫害用药为重点对象,以乡、村一级农药代销零售点为重点区域,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

  兽药监管重点:按照《2008年兽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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