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今年农村改革的四项重点任务之一,我国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
这是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确定的内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前提下,承包人有权依法处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依法自主经营商品林。积极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公益林补偿、林权抵押、政策性森林保险等配套改革。
2003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始在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率先推进。这项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至目前进展顺利,全国承包到户的林地已超过7亿亩,占集体林业用地的30%左右。
据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介绍,今年林业改革总的要求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试点深入推进。他要求,尚未开展试点的地方要制定试点方案,认真组织试点。正在进行试点的地方认真总结经验,精心制订改革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程序进行,做到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并实行政策、程序、内容、方法、结果五公开,真正让农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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