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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平稳推进。到2006年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省份已由上年的13个扩大到28个,“省直管县”改革试点省份由上年的11个扩大到18个。这些改革,加强了县级财政调控和监管能力,有效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保证了基层运转。同时,有利于防止基层通过乱收费弥补财政不足问题,从源头遏止乡村新债的发生。

  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

  在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的同时,农村其他改革也不断取得新进展。各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开展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始建立。

  各地加快征地制度改革,从严控制征地规模,落实征地补偿,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收益的有效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成功探索,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开始试点。同时,粮食流通、供销合作社、农垦和水权管理等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了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记者姚润丰、王宇、韩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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