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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机构各司其职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雏形初现


  新华网北京12月7日电 我国大力推进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初现雏形,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共同组成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

  农村信用社继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2007中国农村金融论坛上说,农村信用社要坚持服务“三农”、做实县域的原则,改善县域金融服务,继续发挥好支农主力军作用。

  近年来,农信社一直是支农力度最大的金融机构,且支农信贷比重不断加大。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农信社农村贷款余额1.49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81%提高到93%。

  事实上,自2003年改革启动以来,农村信用社在我国“金融盘子”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四年来,农信社各项存款年均增长18.6%,各项贷款年均增长17.4%,贷款在中国各类金融贷款中的比重已经从10.6%提高到12.3%。

  蒋定之说,农信社今后的改革要按照股份制导向,改革产权制度,优化股权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并适时上市融资。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激活市场

  在农村金融改革进程中,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填补了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

  2006年底,银监会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首批选择在四川、内蒙古等6省(区)进行村镇银行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到目前已有24家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互助社获批,共吸收各类资本2.1亿元,吸收存款2.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2亿元。

  蒋定之表示,要大力培育适合“三农”特点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投资创业,着力改善和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覆盖度。

  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强化支农责任

  政策性银行在支农方面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并拓宽其支农功能。蒋定之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完善功能定位,突出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项目的金融支持,成为政策性金融服务“三农”的骨干和支柱。国家开发银行应加大对农村地区中长期项目的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中,中国农业银行将重点处理好“面向三农”和“商业运作”的关系,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努力成为商业金融服务“三农”的支柱和骨干。蒋定之说,其他商业银行也要强化支农责任,将一定的信贷资金用于服务“三农”。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快建立符合“三农”需求特点的零售业务体系,促进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

  另外,汇丰村镇银行即将开业,外资金融机构将成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重要的竞争主体。(记者刘琳、赵晓辉、白洁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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