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霖兰 通讯员 诸世遒)近日,四川省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工作。四川省622万退耕农户将继续享受补助。
1999年,四川在全国率先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到2006年底,全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336.4万亩,占全国总量的9.6%。全省森林覆盖率由工程实施前的24.23%提高到2006年底的30.27%。全省三分之一的农民直接从退耕还林政策中受益,退耕户户均累计获得国家政策补助3100元。
据悉,在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期间,国家将补助四川资金239.33亿元。针对四川省民族地区的情况,国务院同意甘孜、阿坝、凉山州及各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地区待遇的57个县的退耕户在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到期后,继续让其享受退耕地每年每亩230元(含每亩20元的生活补助费)的补助,省财政还将对其安排退耕地每年每亩30元的粮食补助金。国家累计将直补该地区退耕农户73.09亿元,省级财政补助16.07亿元。一般地区(非上述民族地区)退耕还林农户补助到期后,也将按照每年每亩105元的标准连同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享受补助。国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期内,对该地区退耕农户直补金额为90.35亿元。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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