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易资金
保证金220元/吨(履约保证金20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同时须预付1000元/吨货款后才能参与交易。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可转作货款。
交易会员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点前)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汇入保证金和预付货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08170P),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及时汇入货款,并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明确用于具体合同的结算。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请致电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或注册地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号:35150188000132701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20399990010100000284441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0000010120100776238
三、交易资格
买方企业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
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和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库点(包括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买,也不得安排其监管的地方承储库点之间互相购买。买方企业不得违规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参与竞买,也不得违规代其他企业竞买。
截至本期交易日前两天17点,2021年已成交小麦出库率(验收确认量/总成交量)低于20%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期交易, 2021年没有小麦成交的会员不受此限制。买方企业请务必提前登录系统,确认能否参与本期交易。
四、交易方式
为落实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交易人员现场聚集,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鼓励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对确有需要到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现场进行交易的,需遵守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会员下单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实际存储库点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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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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