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陈先生的水稻是否为“统保”,在信阳市也开展业务的另一家农业保险公司的匿名人士提出,在信阳市辖区,除了平桥区和浉河区,其他的县才有“统保”。平桥区高梁店乡石板沟村党支部书记认为,陈先生购买水稻的保险,村委会没有参与任何环节,保险公司直接与种植户对接,根本没有“统保”一说,国元农业保险是否在该村公示栏对种植户的理赔金额进行公示,他没有什么印象。
对于李新刚的说法,陈先生也不认可,他说,就算是“统保”,国元保险并未对水稻的实际损失做好实际勘察,理赔过程没有听取投保农户的意见,理赔款也是结案数月之后在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入账户。“没有给投保人任何知情权。”陈先生提出,他在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查看到的资料显示,全部95亩水稻,国元农业保险仅理赔了其中6亩。
“整个理赔过程不给农户任何表达诉求的机会,而且双方发生了投保与承保的关系,我只收到两张收据,没有见到保险合同。”陈先生说,他的95亩水稻,被拆分为47亩和48亩,分别以两名家庭成员的名义投保,“这是明显规避‘种植规模达到50亩就是种粮大户’的红线,这里面肯定还有我们不知道的操作。”陈先生说。
李新刚表示,对于陈先生的质疑,国元保险公司非常重视,但是由于已经结案,只能通过其他方式对其进行弥补。“我们向农户赠送了1.5吨肥料,后续还会帮助他解决灌溉基础设施的问题。我们的出发点是保障农民的利益,保障粮食安全。”李新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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