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金额太低了。”陈先生认为,得知赔付的金额后,他就开始与国元农业保险进行交涉。此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交涉直到4月份仍没有进展。
“赔付的金额都没有保险费高,而且灾情发生后,我们没有见到国元保险的工作人员向我们了解损失情况,等我知道赔付金额的时候,保险公司说2019年10月31日就结案了。”陈先生说,对于国元保险公司的一系列做法,他深表不满,认为该公司明显违约。
针对陈先生的质疑,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平桥区域业务负责人李新刚作出了回应。
李新刚表示,陈先生确实与他进行过多次交涉。李新刚介绍,陈先生的95亩水稻属于“统保”,即以村为单位,为相应面积的水稻购买农业保险,理赔过程中,以抽样方式确定损失程度,再计算理赔金额。“陈先生获赔的金额,就是以这种方式计算出来的。”李新刚说,陈先生等种植户的理赔金额,曾在石板沟村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投保种植户没有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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