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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拌种剂致3000亩花生严重减产!生产商、经销商被判刑


4月25日,两被告人对被害农民的30万元赔偿金已赔偿到位。何某以低价或给予销售商“回扣”“返利”等办法,挂靠正规公司在电视和网络上宣传该花生种衣剂有包治根腐百病的特效。吴某和何某是老搭档,利用农村留守老人多、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将该药大批销售到高楼镇等农民手中。

河南南阳是我国重要花生种植加工地,种植面积达到10万公顷,年产量高达40多万吨,被誉为“中国花生之乡”。该市围绕花生种植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日前,法院对一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4万元;二被告人缓刑期间禁止从事相关生产销售活动。

2018年9月,吴某涉嫌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农药案件移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卷显示:2017年4月,高楼镇的刘老汉购买了“特效药”抑制根腐病,没想到种植的20多亩花生出现绝收,经济损失8000多元。

与刘老汉遭受同样“灾祸”的有30余户农民,他们找到该镇绿园农业种植合作社经销商吴某讨说法。吴某联系生产厂家,对方以种种理由久拖不决。农户把这一情况反映给该镇政府,镇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将这一案情反映给公安机关,并邀请宛城区农业技术人员开展调查。农户购买的农药,为武威某作物科技公司生产的“包巧吡虫啉·福·烯”。经检测,吴某销售的拌种剂为假劣农药,宛城区、社旗县的四乡镇农户因使用该农药出现大面积花生焖种、烂种现象。

宛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刘涛负责案件办理。他发现,侦查机关认定的受损亩数为4300亩,与嫌疑人辩称的3000余亩有出入。为了弄清案情,刘涛与公安、农业、药监、质检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群众走访和调查取证,并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在市场随机购买花生种子及该拌种剂,送至省有关部门测验。根据河南省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作出芽率测试,使用该伪劣农药的花生出芽率为68.3%至80.8%不等的鉴定意见等,最终认定损失面积为3400亩,造成经济损失29.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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