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后,各组要及时整理原始执法资料,移交配合组执法人员存入“一企一册”备查。对需要上报的执法数据、问题清单、“一企一册”整改情况,受检市应急局专职联络员要及时汇总、整理、核实,并报省厅总联络员。省厅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或进展缓慢、属地不依法落实的案件挂牌督办,督促按期办结案件。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应急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深入开展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8个受检市应急局要做好配合保障工作,提前梳理辖区内全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于5月13日15时前报省厅安全生产执法局。具体受检企业由各检查组组长确定,在实际检查前一天确定后一天实际受检企业。
(二)选派精干力量。这次异地重点执法检查,决定从16市应急局各抽调1名执法骨干共16名同志参加外出执法,请各市应急局优中选优确定外出执法人员。选派的同志要具备以下条件: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法律法规,办理过多起处罚案件;具备化工知识,能够对安全专家提出的问题快速提出执法处置措施。请8个受检市应急局提前明确配合组组长、专职联络员和至少2名配合执法人员。以上人员名单请于5月13日15时前报省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三)重点执法培训。为统一工作要求、统一执法标准,异地重点执法检查开始前,省应急厅将举办集中培训班,参加人员为省应急厅8个检查组全体人员、8个受检市配合组组长和专职联络员以及8个非受检市的安全生产监察支队长。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严格执法纪律。检查组、配合组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各级有关廉洁从政规定、工作纪律和要求,树立应急管理干部的良好执法形象;要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检查,要通过现场检查方案、问题移交表、执法文书、现场拍摄的视频照片等各类证据资料,实现检查前、检查中、检查后全过程记录,记录资料由属地应急局负责归档;受检市要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执法处置意见尽快实施处罚,不得畸轻畸重任意裁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公开处罚结果。
(五)情况总结报告。异地重点执法检查结束后,请各检查组于6月5日12时前形成总结报告送安全生产执法局汇总;请受检市专职联络员调度、汇总并核实重点执法检查情况,于6月5日12时前报送《重点执法检查拟立案违法行为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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