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和工作落实,从农药管理的各个环节、各项内容上全面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健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非标生产农药、违规经营农药、超限使用农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农药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履行农药监管职责要求,明确相应机构、配备相应人员、提供相应条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到单位和个人,做到有机构、有人员,职责明确、责权统一,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监管工作;是否掌握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基本情况;是否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农药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且成效明显。
(二)农药依法依规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生产范围与农药生产许可证书中标注的生产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具备《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生产条件的规定;是否落实《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原材料进货、农药销售记录制度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是否遵守《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
(三)农药依法依规经营情况。重点检查农药经营者是否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经营,经营场所与农药经营许可证书中标注的地址是否相符,是否具备《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经营人员、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制度等条件。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是否为农药使用者提供用药指导、落实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制度;是否落实《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采购农药查验和采购、销售台账制度。其中,对采购农药查验和采购台账制的检查,还应检查经营者采购农药的合法票据,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的农药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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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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