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非一朝一夕之功。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已经再次延期至2019年底,但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可以看出,内容正在逐渐细化:“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开展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我们可以期待,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探索将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更加深入、更加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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