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薛建安冯春寒记者郑海燕)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农地姓农”“农地农用”,天津市武清区结合当地实际,借鉴“河长制”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和违法占地及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率京津冀之先推行“田长制”,并在石各庄镇先行试点,取得良好成效,拟计划在全区全面推开。
“田长要定期巡查辖区内的农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农田行为,时刻关注村内各地块承包人的思想动态,发现有动用农田建房、挖沙、取土、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等破坏行为的意向要第一时间劝阻,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武清区国土分局局长冯军介绍说,武清区“田长制”是以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为保护重点,同时突破性地将设施农用地、林地等除建设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全部涵盖在内,由区长挂帅亲自担任一级田长,各镇街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二级田长,各村委主任担任三级田长;同时,结合各镇街实际设立二级网格长和三级网格长,分别由镇政府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和通过行政区域划片选拔出的村民积极分子担任。由分局牵头建立巡查督查、情况反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并通过发挥土地巡查队伍及遥感卫星、电子监控设备作用,确保问题隐患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到位。同时充分发挥村民监督作用,建立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刊播公告、设立公告牌和警示牌、录制专题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广泛宣讲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将农田保护责任压实到“神经末梢”,确保“农地姓农”这条底线不可逾越。
据武清区副区长李政介绍,目前试点三级田长共72名网格员,逐级签订保护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将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责任网格,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保护机制,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同时,该区还将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要求,研究制定耕地保护奖补机制和预防治理违法占地及违法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建立耕地保护奖惩机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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