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巡视员孙邦群表示,这个问题涉及到土地流转,从土地流转来说,从中央制度安排来说,叫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这个制度创新已经体现在这次修法上。所以从农民的角度来说,不存在流转了之后土地就失去了。从中央的要求,到法律的规定,包括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用了五年时间在全国对农民承包经营权做了确权登记颁证,目的是让农民能够拿到稳定的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是物权。稳定承包经营权之后,农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进行有计划地流转,也可以入股,也可以退出,也可以互换。这是中央所要求的,在保护所有权和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农民的土地经营权。
此外,为了平等保护经营权,相关的部门推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流转市场规范化建设,这次根据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相关精神,将进一步完善流转市场管理办法。另一方面,农民的顾虑还与对流转合同的条款规定不是太清楚有关,下一步我们准备推出全国标准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合同文本,进一步规范合同。
所以,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不存在流转了土地,土地就失去的问题。
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还做了哪些重要修改和补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杜涛表示,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的重要的标志性举措,也是宪法规定的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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