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郧阳区检察院起诉。该案系十堰地区近年来办理的首例涉案范围广、涉案金额大,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农民利益的重大刑事案件。
销售伪劣农资70万元,经销商被重判9年
2018年6月22日,法院判决,被告人连广臣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农药、化肥,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同时扣押不合格的农药、化肥,依法没收。
2011年3月,涉案经销商连广臣出资成立一家公司,并从外地购进质量不合格的农药及化肥,以该公司及虚构的时信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腾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腾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296220元。2013年1月10日,公安机关在连广臣租用的库房内扣押大量质量不合格的农药及化肥,货值金额共计248800元。
连广臣并未痛改前非,而是化名为“林峰”,担任新倍力神公司的总经理。其间,连广臣自行生产或从外地购进质量不合格的农药及化肥,以新倍力神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480857.25元。2017年3月14日,公安机关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将连广臣抓获,后在其库房内扣押大量质量不合格的农药及化肥,货值金额共计485874.54元。
随后,连广臣被批捕,罚款69万元并判处有期徒刑9年。连广臣不服判决,进行上诉。8月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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