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改革40年四川作出的历史贡献
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我国的改革开放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改革又是“由两个省带头”发动的,一个是四川省,一个是安徽省。对于全国来说,四川农村改革的实践探索,最有意义的有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家庭承包责任制。1978年初,四川省委就提出,生产队可以组织作业组,实行定额管理;当年10月就在全省推广广汉县金鱼公社的分组作业生产责任制。1979年11月,省委印发文件明确提出,少数后进队和穷队可以实行包产到作业组;有条件的生产队可以划出一部分零星、边远或瘦薄地,按常年产量包到户经营。1981年2月,省委进一步提出:条件好的地方主要实行大田包产到组,长期贫困落后的地区放手搞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中间状态的地区推广联产到劳和“水统旱包”责任制。到当年底,全省实行以户营为主责任制的生产队已经达到84.4%。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肯定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二是改革人民公社管理体制。1979年9月,广汉县委在向阳公社进行政、社分开的试点。1980年5月,广汉县委在向阳公社进行人民公社体制改革试点,撤销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成立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和农工商联合公司,生产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合作社。这一改革,很快在全省和全国展开,推动形成了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的新体制,并载入《宪法》。
三是开发农村劳务经济。为了突破限制农民进城的禁区,1982年省委专门安排新都县农村建筑队为省委机关修建一幢宿舍作为试验,为农民工进城打开了一个突破口。1985年省委明确规定,允许农民进城办厂开店,搞劳务输出。针对大批农民工流动的形势,1993年冬,中央专门召开了“民工潮”调研座谈会,会上四川建议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劳务市场。随后,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的领导同志又专程赴四川调研“民工潮”情况。至此,农民工的大规模跨区域流动,逐步得到了高层和社会的认可。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农村改革的实践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把农村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摆在“三农”工作突出位置,精心部署,强力推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落实“三权分置”,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探索形成“大园区+小业主”“农业共营制”、农业BOT等适度规模经营的多种模式,土地流转率比2012年提高19个百分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占比达50%以上。创新组织方式,积极推进“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园区”等农户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模式。
二是创新“两股一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任务比中央要求提前1年完成,同步推进各类产权“多权同确”。建成覆盖全省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成都农交所成为全国同类平台中交易量最大的一个。成都市温江区探索的土地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造“两股一改”经验在全国推广。
三是推广“五补五改”,农村投融资机制不断创新。全面推广财政支农资金由直接补助改为基金、担保、贴息、股份、购买服务。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等“四项基金”总规模达100多亿元。成都市搭建银政企互通的“农贷通”融资平台,累计发放贷款39.1亿元。宜宾市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宜宾五粮液乡村振兴基金”。
四是着力制度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快推进。在1市11县3高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探索构建包括资格准入、教育培训、认证管理、职称评定、生产扶持、社会保障等在内的政策体系,建立与二三产业从业者同样的工作制度,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框架下的职业农民5000余人。
五是激励创新创业,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取得突破。在21个涉农科研院所和62个县开展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出台鼓励离岗创办企业、允许兼职取酬、允许提供有偿服务、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等10条政策,已有5000余名农业科技人员参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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