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制修订。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农兽药追溯体系建设。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实施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启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微博新媒体宣传平台,开展“质量安全万里行”活动。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发挥第一批107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作用,举办产销对接活动,推动线上线下市场设立安全县优质农产品专区,扩大市场影响力。开展第二批215个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核查验收,合格的予以命名,推动安全县农产品全面实现可追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省(市)为单位整建制创建。总结安全县创建模式,强化示范推广。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质量兴农模式。发挥垦区和大中型农场引领作用,建设农垦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
(五)产地环境净化行动。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在100个果菜茶生产大县大市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在150个县开展果菜茶病虫全程绿色防控试点。支持200个生猪、奶牛、肉牛养殖大县整建制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在东北、华北地区150个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在西北、西南地区100个县开展农膜回收试点。加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修复试点。加强资源保护,全国深松深耕整地面积达到1.5亿亩以上,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黑土地保护整建制推进试点。
(六)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发布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农业品牌建设。建立国家级农业品牌目录,指导各地建立省级、市级目录。制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简称特优区)管理办法,推动一个特优区塑强一个特色区域公用品牌,启动第二批特优区认定工作。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登记保护15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遴选推介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有影响力的农业品牌。开展绿色食品系列公益宣传活动,推进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加强对区域公用品牌的考核、管理和保护,指导各地制定品牌培育塑造、宣传推介、监管保护等办法。举办十大农产品出口促销系列活动,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七)质量兴农科技支撑行动。印发《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规划(2018—2030年)》。强化质量兴农技术创新,推广一批提质量、保安全的生产技术。深化玉米、水稻、小麦、大豆良种联合攻关,加快绿色优质品种更新换代。在10省区启动特色作物良种联合攻关,发掘优质特色种质资源,选育一批优异性状的绿色优质新品种。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打造一批示范基地,再创建100个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八)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启动家庭农场精准管理服务试点示范,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经营稳定、效益明显的高质量家庭农场。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研究将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作为评定标准,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等开展专题培训。开展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培育一批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全年培训包括小农户种养能手在内的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全面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实现覆盖优质用户10万人以上。
四、强化农业质量年工作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质量年工作,把推动质量兴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推进路径、责任分工,加大项目、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行动有条不紊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顶层设计。农业部将组织编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加快谋划质量兴农支持政策。部内各相关司局要细化实化各项行动安排,明确具体举措和时间进度。各地要按照农业质量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或意见,精心组织农业质量年各项行动。
(三)加强培训指导。各地各单位要围绕质量兴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题培训,强化经验交流,推进协同合作,指导基层及时破解难题;要加大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和模式推广,强化技术培训,开展技术交流,提高绿色技术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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