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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不合格肥料被查:2017年广东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典型农资案例


3月13日,广东省工商局公布了2017年广东省工商系统查处的典型农资案例。省工商局介绍,2017年,广东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继续保持打击农资市场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力度,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广大农民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017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农资经营户52619户,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1047宗,案值390.46万元,罚没404.65万元。
  一、惠州市工商局查处惠州市金田丰农资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肥料案2017年2月13日,惠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惠州市金田丰农资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判定,当事人销售的“万丰”有机肥料(有机质≥45%,N+P2O5+K20≥5%)和“新美盛”复合肥料(17-17-17,纯硫基)为不合格商品。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16年3月20日和10月11日购进上述不合格肥料18吨,货值金额40600元。2017年6月12日,惠州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清远市佳信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肥料案2017年3月16日,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清远市佳信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判定,当事人销售的“立刻彭”复混肥料(型号:16-8-18,40kg/包)为不合格商品。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6月和9月购进上述不合格肥料15吨,货值46200元。2017年8月14日,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惠州市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惠东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梁化镇新群农资店销售不合格肥料案2017年4月5日,惠州市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惠东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梁化镇新群农资店进行检查。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判定,当事人销售的“金一诺”生根壮苗剂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型号:500mL/瓶,20瓶/件,氨基酸≥100g/L Mn+Zn+B≥20g/L)和“倍旺”抗病毒生根壮苗剂含氨基酸水溶肥料(40g/袋,200袋/件,氨基酸≥100g/L Mn+Zn+B≥20g/L)为不合格商品。经查,当事人于2016年8月17日购进上述不合格肥料50箱,货值15000元。2017年4月25日,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云浮市云安工商分局查处云安区金容农资代销点销售不合格肥料案2017年3月3日,云浮市云安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云安区金容农资代销点进行检查。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判定,当事人销售的“品高尚?”纯天然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净含量:1000克)、“美加富”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净含量:1L)为不合格商品。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16年4月28日和2017年1月8日购进上述不合格肥料370瓶,货值58200元。2017年9月4日,云安工商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中山市坦洲工商分局查处成都迅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坦洲永康分公司销售不合格肥料案2017年9月26日,中山市坦洲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成都迅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坦洲永康分公司进行检查。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判定,当事人销售的“戴利”牌复混肥料(15-15-15,50kg/包)为不合格商品。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8月购进上述不合格肥料5吨,货值17500元。2017年11月20日,坦洲工商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六、湛江市遂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遂溪县植保站河头农资第二服务部销售不合格肥料案2017年9月5日,湛江市遂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遂溪县植保站河头农资第二服务部进行检查。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判定,当事人销售的“劲大多”氨基酸复合液肥(500g/瓶)和“喜逢春”微量元素水溶肥料(300ml/瓶)为不合格商品。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不合格水溶肥料400瓶,货值11000元。2017年9月14日,遂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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