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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试点“共享农庄”新业态


□凌广志罗江

市民可以认养一株果树、一片菜地,体验耕耘收获之乐,又能投资农产品获得收益;农民以土地、农房入股成为股东,不离土就业实现快速增收……在海南,“共享农庄”将遍地开花。日前,海南公布了首批涵盖18个市县试点的61个“共享农庄”。

根据名单,每个市县今年内试点建设2~3个、地级市试点建设3~5个“共享农庄”。各地将运用整村综合开发、村庄农房改造升级开发以及基地开发模式,打造产品定制型、休闲养生型、投资回报型、扶贫济困型和文化创意型“共享农庄”。

海南省农业厅休闲农业处负责人介绍,为打造“共享农庄”品牌,海南搭建了服务投资者、运营者和消费者的“共享农庄”网络服务平台,经过标准体系认证的“共享农庄”将入驻平台集中宣传、发布产品。

今年以来,海南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农业分享经济,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脱贫攻坚等工作部署,探索打造农业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三产融合”的“共享农庄”新业态。

据了解,“共享农庄”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为主要载体,以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以农业和民宿共享为主要特征,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服务功能于一体,将推动农民转变成为股民、农房转变成为客房、农产品现货转变成为期货、消费者转变成为投资者,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美,是海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

“‘共享农庄’的本质特征是共建共享共赢。”海南省委副书记李军说,农庄和农民通过产品认养、托管代种、房屋租赁等多种形式,在降低经营风险、提升产品附加值的同时,与消费者建立黏性关系;消费者可以租赁一方良田、一处宅院,返璞归真享受绿色田园生活;政府通过使用权的交易,将农村闲置资源与城市需求重新匹配,将不确定性和流动性转化为稳定的连接。

在文昌市,“好圣航天共享农庄”的特色农产品已面向市民实现共享,打破了传统农产品的流通形态。走进好圣村,林荫小道贯穿全村,椰子、龙眼、黄皮等果树处处可见。航天蔬菜种植基地瓜菜长势喜人,种苗由海南航天工程育种研发中心提供。

“村里的水果、蔬菜都能认养,全村2000多株椰子树已通过互联网被认养。”

好圣村村民小组长郑有超说,农庄成为首批创建试点后,将继续完善土地租赁、托管代种、产品认养、自行耕种等服务。

除了市民、游客共享,“共享农庄”旨在让农民尤其是贫困户共享发展红利。

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云村云湖乡村旅游度假区成为首批试点。2012年,什云村成为琼中“富美乡村”建设试点,政府整合资金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村居环境。度假区董事长蔡江说,企业流转土地每年为全村带来10多万元收益;创造300多个就业岗位,当地贫困户优先就业;出资超过60%为村民建造54栋黎族风情民居。得益于土地租金、经营分红、工资等多元收入结构,该村人均收入从2012年的2466元增长到去年的8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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