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学者贵州大学杨松教授参加会议就作物健康导向免疫激活剂的研发进行介绍:农作物全程健康栽培是以作物为核心,基于生长发育需求,结合生长环境等要素所制定的一套涵盖植物全程生长的措施,具有农业投入品经济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优先的优点。当前,我国农业仍然面临着病虫害防治任务重和农药投入减量的双重压力,市场上农药产品同质化严重、结构不合理,主要的减量措施主要是以非农药措施,缺乏高效低毒的农药的产品。针对这些问题,加快免疫诱抗剂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研发,推动作物健康为目标的全程免疫调控,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内研究较多的典型产品包括天然赤霉素、芸苔素内酯、氨基寡糖素、壳聚糖等,其中氨基寡糖素登记产品54个,芸苔素内酯登记产品40个。针对茶树、果树、水稻、中药、烟草等,由贵州大学宋宝安院士团队研究的创新产品毒氟磷、Vc、香草缩醛、海岛素是当前较好的免疫诱抗剂,对抗病抗逆增产和改善品质有较好的作用及应用前景。
贵州大学建议,加快免疫诱抗及调节剂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研发,推动农药减量化和作物健康导向的全程免疫调控为特点的绿色杀菌剂创新与应用;推动企业与高校融合,研发高工效免疫诱抗剂和使用技术,提高免疫诱抗剂市场占有率,产生“重磅炸弹”的国际著名品种;强调“农艺措施、生态防控、物理防控和化学减量防控”相结合的综合防控集成,实现“绿色防控为主、化学减量防控应急”;推进绿色免疫诱抗剂全程植保技术和体系建设,为以区域和作物健康为代表重大病虫害防控提供全程免疫解决方案。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副总农艺师张文君就新《农药管理条例》下农药进出口政策变化进行解读,在进出口农药管理政策方面,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在第二章第七条明确指出,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
第四章农药经营第二十九条,禁止进口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办理农药进出口海关申报手续,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出示相关文件。这为农药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中,第一个就是明确了仅供境外使用的农药的定义:境外已有登记使用,但未取得境内登记的新农药,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不能取得登记的农药,农药生产企业可申请仅供境外使用登记。第二个是规定了要求,在第十章我们专门对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具体登记资料要求见附件15。第三个是区分农药登记代码,临时登记从6月1号开始不再接受新的申请,将来的PD是产品类别代码,卫生用农药的产品类别代码为WP,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的产品类别代码为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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