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行业资讯

安徽发布强农惠农富农主要政策



  十四、继续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年满16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目前为每人每年100-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享受政府补贴,最低补贴为30-60元,多缴多补,多缴多得。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勤续保,长缴多得。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从到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终身。
  十五、加强农村困难群众生活保障。
  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实行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低保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优先安排不能自理人员入住供养服务机构。对城乡二级以上 (含二级)、四级以上(含四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中的残疾人分别按每人每年800元、400元标准给予生活救助补贴。对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60元给予护理补贴。为8万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每人每年1000元药费补助。为5000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补助12000元;为1500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装配假肢矫形器的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的每人补助1500元。对散居、集中供养孤儿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十六、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及贫困人口慢性病补偿待遇。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比上年增加30元。在乡镇卫生院、县城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三级医院住院的政策性报销比例分别为 90%、85%、80%、75%,住院补偿封顶线不低于20万元。继续全面推进新农合大病保险,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当地规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可以申请大病保险再报销。自2017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以下简称 “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建立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即“351”综合医保和“180”补充医保)。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限额内普通门诊合规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同时,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351”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提高贫困人口慢性病补偿待遇,慢性病病种数由现行新农合规定的20组扩大到45组,其中,常见慢性病31组,特殊慢性病14组。贫困人口患常见慢性病时,在县域内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免起付线,在年度限额内按病种实际补偿比例提高至75%。贫困人口患特殊慢性病时,在省内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免起付线,参照就诊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政策执行。
  十七、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及其他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分类补助。
  十八、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持续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环境整治。全面完成2016年度599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569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启动实施2017年度534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670个省级中心村规划建设。
  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把政策支持转化为发展农业生产、深化农村改革的动力,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用勤劳智慧创造幸福生活,为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4日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玉米 小麦 水稻 油菜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