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329号建议的答复,截至2016年3月底,全国有2434个县、2.6万个乡镇、43.8万个村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试点省份已达22个。截至2015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47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3.3%,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67.8%,农户承包地规范有序流转的机制初步建立。
据悉,自2009年以来,中央提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办发〔2014〕61号文明确“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5、2016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具体时间表。
按照中央部署,2016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前两年选择山东、四川、安徽等12个整省试点的基础上,今年选择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广东、海南、云南、陕西等10个省份整省推进,目前试点省份已达22个。
今年4月,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6〕4号),确保试点工作抓紧抓实。
一是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全国已有1231个县(市)、17826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今年7月,农业部制定下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督促地方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二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农业部会同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农经发〔2015〕3号),明确提出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上限控制、分级备案、审查审核、风险保障金和事中事后监管等“五项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后的用途监管。全国已有20个省(区、市)、65个地级市(州)和271个县(市、区、旗)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442个县(市、区)开展了审核备案工作,共缴纳风险保障金1.98亿元,风险防范机制正在形成。
三是创新利益联结方式。一些地方通过组建股份合作组织、兴办集体农场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有的地方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有的地方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还有的地方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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