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销登记
机主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携带《回收证明》、登记证书、牌证等凭证,到当地县(区、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农业机械报废手续,注销农机牌证。报废农业机械的所有人(机主)可以委托农机回收单位代理申请注销登记。
(四)申请更新
机主凭《回收证明》到当地县(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领取并填写《甘肃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向县(区、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换购新机申请。县(区、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根据机主报废和拟新购的机具类型和补贴额度,对报废更新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五)兑现补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兑现。当年核定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原则上当年使用。机主凭有效的《甘肃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甘肃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和身份证明、包括人机合影在内的报废机具档案复印件,到当地县(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购置补贴审核手续。
(六)资金到账
经审核、公示、复核无异议的,由当地县级财政部门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和购置补贴拨付购机农户(机主)。购置新机后,应依法在当地农机监理机构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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