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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何以效益不高


 

  【划拨渠道过长、分配机制分割、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官员考核与监督机制不完善、决策机制不科学,是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主要因素】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央在全部实现农业税费减免的基础上,开始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以2004年开始,中央每年出台的一号文件中,都有财政支农强农惠农富农的举措。无论是从农业生产领域,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方面的各项补贴,还是在村建设、农村扶贫、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领域,都有国家财政投入的影子。

  纵观十年来,中央出台的财政支农惠农强农的一系列政策,其密度之高,种类之全,力度之大,超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任何一个时期。据财政部网站公布的数据,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14.02万亿,而财政用于上述领域的支农支出已超过1.5万亿,财政支农支出已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10%以上。然而,受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束缚和制约,以及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运行中诸多漏洞的影响,大量财政支农惠农资金没能发挥出预期效益。财政支农资金“跑、冒、滴、漏”现象十分突出,浪费极为严重。每年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报告中都涉及到财政支农资金的严重违纪违规使用问题,包括项目寻租、挤占、挪用、截留、虚报冒领、贪污腐败等。

  这些问题已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近几年来中央出台的一号文件中多次强调:“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改革涉农转移支付制度,下放审批权限,有效整合财政农业农村投入,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使用见到实效。”如何解决当前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要寻找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通过观察、研究、分析,寻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划拨渠道过长、层级过多

  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划拨要经过中央、省、市、县、乡甚至村委会的多级行政管理体系层层下拨,如果信息不透明、监管不到位,每一级都有可能发生“跑、冒、滴、漏”问题,最终出现“水到田头干”的现象。而且这种组织管理体系是一种独特的“党政双轨制”的组织管理模式和公共政策决策模式,因而,地方党委掌握地区行政、社会、经济等各项事务的决策权。这种特殊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决策模式,造成了财政支农惠农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在实际操作中的流通层级、渠道要比原先多,最终到达使用者或受益农户的手中时,支农资金流失的规模和概率也将相应增加。财政支农资金划拨渠道过长、涉及部门过多,使监管无法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覆盖,不仅增加了监管的资金成本和技术难度,也导致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流失。

  条块分割的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分配机制

  与财政支农资金划拨层次多、渠道长相对应的是现行的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条块分割”体制所带来的问题。现行财政支农惠农项目与资金分配,多数采取“切块分割,顺条划拨”的分配机制。为照顾各部门的利益,有限的中央财政支农惠农资金被分配给十几个部委,项目的决策权掌握在各个职能部门手中。由于处于决策顶层,项目安排只能规定投资方向,具体项目如何规划,由谁负责,什么时间和地点实施,需要多少资金,各主管部门应负担多大比重等问题,在当前部门职能分割的情况下无法统筹安排,造成项目资金使用出现撒胡椒面的情况。

  在这种管理方式下,如果支农资金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不能充分协调,不能明确责任或者各自强调部门利益,势必导致支农惠农项目面广、点多、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小,甚至出现严重的重复投资和交叉管理问题,导致支农项目效益低下,支农资金浪费严重。

  在现实中,就是如此。由于条块分割的存在,政府各部门职责不清,出现问题相互推诿;政出多门,有时相互矛盾、相互冲突;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力量分散,不便于资金的统一管理和统筹安排,不能形成合力;同一地区有多个项目,其中一个项目的资金来自多个渠道,项目管理混乱,不便于监督检查,难以开展科学准确的绩效考核,为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提供了设租寻租的机会,留下套取国家支农惠农项目资金的隐患,也增加了项目申请单位的边际成本,造成资源无谓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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