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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与农村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二、农业产业化与农村城镇化协调发展制约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协调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一)农村资源有限

  一是资金不足,特别是农村的资金自我积累能力不足,需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或吸引外资进行资金补充。二是土地资源有限,使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受到一定局限。三是农村人力资源水平较低。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主力军是广大农民,湖北省是农村人口大省,有丰富的劳动力,但大多文化水平较低、缺乏一定的劳动技能,在就业岗位中常呈现“结构性”缺陷。这是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的“瓶颈”。此外,农村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较差,难以长期留住各类人才。

  (二)管理规划欠合理

  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无法适应村和城镇的发展,有些过时的管理方法仍运用在现代管理中,产生“路径依赖”,难以根据自身特点和当前的发展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地创新适合当地发展的管理方式。同时,城镇规划也缺乏预见性,基础设施投入薄弱,如车站、街道、娱乐休闲空间太小,满足不了发展需要。

  (三)城镇对外辐射不足

  目前大部分城镇自我服务的比重比较大,城镇还未转变观念,也没有充分认识到城镇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同时,政府也缺少对城镇功能的重视和引导,城镇的对外功能没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大多城镇没能有效辐射和带动“三农”向纵深发展。

  (四)生态环境弱化

  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垃圾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等能力和资金欠缺,出现垃圾乱放、污水和废气污染等现象,再加之工业区、居住区等布局不合理,导致城镇生态环境恶化,给城镇及乡村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

  (五)体制与机制制约

  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需要解决土地利用、城镇规划、资源整合、基础设施等问题,涉及到土地、交通、金融、民政等各政府部门,乡镇政府因权力有限和制约,难以真正成为领导者和决策者,经常出现多头领导和政出多门的现象;同时,现行的包括户籍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制度还存在一定局限性,如:住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等制度,使得农民难以就业和定居,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

  三、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湖北省农业产业化与农村城镇化协调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借鉴潜江“华山模式”,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积极利用互联网、电商等现代手段,对外招商引资,吸引企业到农村开发市场,建立基地,增加外来资金投入,形成新的“上山下乡”的局面。同时,以市场为导向,鼓励政府筹融资,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筹集和投入机制、风险约束机制等,避免盲目投资,提高资金利用率。

  2.制定合理用地政策,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在保护好耕地的前提下,根据各地的特色资源、产业优势、发展阶段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制定用地政策,避免盲目开发,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促使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鼓励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流转,让农民从传统的土地耕作模式中解脱出来,充分地保护农民的收益,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3.提高农村人力资源水平,培养新型农民。一方面,对内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空间。成立技术培训学校或者培训班,开设网络课堂等,进行科学种田、市场经营、专业技能等培训。另一方面,对外吸引高技能人才,优化环境,激励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注入新鲜的血液。同时,要切实加强农村“两委”班子建设,发挥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

  (二)优化城镇产业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

  1.发挥城镇体系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制定相关的鼓励和支持政策,注重旧城改造和新城规划相结合,注重城镇特点和城市文化相结合,加快形成旅游型、文化型等各具特色的区域化、专业化城镇。同时,积极鼓励中心城镇的功能向农业、农村、农民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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