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
中央反复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作出重要 部署。各级检察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发挥检察职能,既依法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又坚决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特别是要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耕地等犯 罪,防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依法推进;要依法惩治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 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防止侵蚀农民利益;要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农户宅基地权益、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林权改革、农村 金融服务等领域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强化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利的司法保护;要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 犯罪打击力度,保障农村金融改革顺利推进;要探索运用支持起诉等方式,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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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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