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全国政协人资环委组成专题调研组,就黑土地保护问题赴吉林、黑龙江两省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组认为,保护我国珍贵的黑土地已经刻不容缓,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黑土地可持续利用,为我国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建议:
一、加强黑土资源的立法保护。建议全国人大、国务院尽早颁布、出台“加强黑土地资源保护法”和“黑土地保护条例”,主管部门制定配套实施专门规章。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行特殊保护,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
二、加强规划的协调和政策的统筹。国务院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各项规划的协调和引导,抓紧启动实施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划清中央和地方责任范围,切实减轻地方配套资金负担。
三、建立黑土地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把保护黑土耕地纳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之中,在黑土地地区选择若干县(市)进行试点,探索土地“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促进黑土耕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四、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制度。有关部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推行免耕播种、深松整地等技术措施。鼓励引导农民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制度。加大农产品和农机补贴力度并完善相关政策等。
五、大幅增加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投入。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优先加强黑土地农田的基础设施和防护林建设。加大并科学安排水土流失治理投入。探索建立科学的黑土耕地保护生态补偿和黑土耕地保护基金。
六、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措施。国家有关部门从政策法规层面,加快建立黑土耕作层土壤剥离制度。在用地审批、工程预算和工程验收等环节中加入相关规定,严格实行占补平衡,在复垦中明确量和质的要求,落实谁开发谁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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