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粮食产需缺口逐年扩大,粮食进口量创历史最高。中国粮食供求总量趋紧,粮食自给率跌破90%,去年进口的谷物7700多万吨。中农办主任陈锡文认为,“过去十年,在粮食总产量持续增长的背后,是更快的消费增长,甚至某些产品的供给赶不上社会需求的增长”。今后到2020年,被普遍认为是城镇化加速发展期,食品需求还会更大。如何才能更好地进行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改革,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其一是要继续增加对农民、种粮大户、产粮大县的补贴。因为在粮价不能快速上涨的情况下,增加补贴可以减少农民的机会成本损失。目前我国的城乡、工农收入差距愈拉愈大。目前农民收入的一半来自于种地,如果种粮获得的收入太低,就会影响到我国农民收入的整体提高,导致我国工农收入愈拉愈大。而过大的收入差距则会影响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应该通过补贴增加农民的收入。日、韩、欧盟、美国对农业的补贴很大,让种粮的农民收入与从事其他行业的收入不致拉得太大。国家要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加快让农业获得合理利润。应该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
其二要继续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粮食虽然是我国居民最重要的主食,但在目前的所有农产品中却是最不赚钱的。它的价值在价格中没有反映出来,说明目前我国的粮食定价机制还需要改进。未来在制定粮食价格时,不能仅仅看国际粮价,还要借鉴日韩等国的经验,否则会严重挫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甚至会引起粮价大幅波动,影响社会稳定。
粮食从来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应该是政治经济问题。所以粮食的目标价格也不应该单纯地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待,更应该考虑农民的收入、价格波动与社会稳定问题。我国是小农经济,在市场完全占主导的经济中,难免会有价格的波动起伏,这对小农经济而言挑战不小。如何既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还要让政府承担必要的发展责任综合平衡,是一项难度不小的课题。目标价格改革比较适用于棉花、大豆、油菜籽、食糖等非主粮品种,而对于三大主粮,尤其是小麦、水稻两大口粮,应该持审慎态度,以免影响甚至挫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进而引发国内粮价大幅波动,导致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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