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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产品流通起来 “最后一公里”问题


 

  不乐观的农产品流通

  近两年,国内媒体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字眼——“菜贱伤农”。提到这个话题就不得不让人联想到发生在山东济南39岁菜农韩进身上的事情。2011年4月16日,韩进突然自杀身亡,留下了38岁的妻子和两个未成年的女儿。韩进自杀原因据说非常复杂,性格内向的他近两年来接连受挫。6亩(1公顷=15亩)甘蓝、两三个月的精耕细作,却迎来了最坏的局面——8分钱50克的售价。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成为压倒他的最后一根稻草。类似事件还有广州番禺的菜农喝农药自杀。

  一方面是菜贱果贱伤农,如北京油菜被成片铲掉,福建的莴笋被销毁,山东的白菜烂在地里,海南的香蕉卖不出好价钱。另一方面,终端的菜价果价依然很高,出现菜贱菜贵或果贱果贵同时发生的奇怪现象。如北京市、上海市内的大白菜往往都卖到4元/千克,而这些白菜经农民卖出时每500克才几分钱。水果产地价格和市场价格也相差悬殊。

  为什么终端菜价或果价和批发价之间悬殊如此大,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农产品的流通环节出了问题。

  “最后一公里”问题

  农产品流通体系是指农产品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总和。正常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每一个阶段都会耗费各种资源、发生成本并增加价值,从而也产生了升值与获利,这就形成了农产品价值体系(或称农产品价值链)。

  现在国内农产品从产地到消费者餐桌,至少要经过农户—经销商采购—批发市场—分销商—零售商等环节,每道环节都至少要加价10%-15%,不仅造成流通渠道不畅,也人为地抬高了终端产品售价,最终的结果是:菜价下跌大部分由菜农承受,而菜价上涨则由消费者买单。

  根据农业部连续4年跟踪调查的结果,在冬春季节、气候比较正常的情况下,山东省青州市农民大棚生产的黄瓜,运到寿光批发市场以每千克5角钱左右的价格出售,运到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以每千克1.00-1.30元价格批发给中间商或集贸市场的摊主,集贸市场则以每千克2.20-2.8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据此推算,每千克黄瓜的零售价格中,生产者即农民的出售价仅占17.9%-22.7%,零售价相当于产地农民出售价的4.4-5.6倍。

  农产品流通中交易主体越多,流通效率越低。所以,理论上应尽量减少交易主体,以提高流通效率,优化价值链。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流通环节中从市区一级批发市场到零售市场的最后环节被称作“最后一公里”,这“最后一公里”所产生的成本占总价格的五成以上,是整个流通过程中加价最高的环节。

  “最后一公里”大幅度涨价的主要原因是:流通商在这个环节缴纳的费用大幅度增加。据调查,流通商在批发市场至少要缴5种费用,诸如摊位费、进场费和招标费,而且缴费数额不断上涨、缴费周期越来越短。过重的费用直接导致农产品价格上涨。

  “小生产、小流通”

  目前受农户家庭小规模经营方式的制约,农民缺乏利益代言人,而一直被寄予厚望的专业合作社却在现实操作中起不到很好的作用。这使得农民在单个面对市场、面对流通商时缺乏谈判能力,不但很难预知风险,也不可能参加得益分配。因此,国内大部分农户只能将农产品运送到附近的产地批发市场出售,或由市场收购商直接到地头收购,然后由长途运销商运到大中城市销地批发市场,再经过这些批发市场将农产品周转扩散到社区集贸市场、超市及团体消费单位。因此,长期以来,农民“靠天吃饭”的现状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大部分农民一直被挤压在农副产品流通体系的最末端,再加上信息不对称,使得“谷贱伤农”“菜贱伤农”时有发生。

  事实上,农产品的生产与消费两端都是分散的千家万户。因此,目前建立起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大生产、大流通”格局,对农产品营销显得尤为重要。要通过龙头企业来带动地方整体农产品的流通,这其中龙头企业无疑是农产品品牌经营的主体和核心。

  从全国农产品品牌企业和地区的成功经验看,做大品牌必须靠龙头企业和政府的双向配合和互相拉动。例如山东的张裕,河南的三全、思念,内蒙古的蒙牛、伊利等企业在当地的产业圈效应,都充分体现了龙头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所以,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创建更多品牌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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