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行业资讯

进一步完善“三农”政策执行机制




  (七)农业生态补偿

  1.退耕还林各项补偿、补助标准执行稳定。县级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各调查县国家生态公益林补贴标准为每亩10.8元,集体生态公益林每亩补偿标准为12.8元。2.禁牧补贴标准、草蓄平衡奖励标准与政策规定一致。牧区县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15个牧区样本县均建立了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禁牧补贴县均每亩每年7.8元,草蓄平衡奖励每亩每年1.5元。

  完善“三农”政策执行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三农”政策设计

  1.增强政策设计的科学性。评价一项政策设计的好坏,不仅要看政策的收益,还要看政策执行的成本;不仅要看政策的当前作用,还要看政策的长远作用;不仅要看政策对执行对象的影响,还要顾及政策的执行对整个农业农村的影响乃至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只有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权衡不同政策设计的得失利弊,才能保证政策设计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尽量接近政策设计的初衷。

  2.统筹系统地设计“三农”政策。在现阶段,政策设计上应从中央层面对相关政策进行衔接,为地方整合项目预留接口;从较长一个时期看,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部门职能划分的明确,要对“三农”政策进行统筹和系统安排,对分散在各部门的支农职能进行适当调整和归并,以进一步提高政策设计的针对性和执行的效率及节约行政成本。

  3.推动政策逐步向普惠性过渡。逐步削减专项转移支付,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力度,并在项目设定上将很多主观性很强的标准改变为可以由数字支撑的客观性标准,并对达到标准的主体给予普惠性支持。

  4.优化政策制定机制。制定“三农”政策应注重吸收基层的实践经验,倾听农村各阶层和相关主体的期盼和诉求,问计于民,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使得制定的政策更具有针对性。

  (二)加强政策执行监督检查

  1.加强相关政策信息公开。要加强信息公开,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满足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层政府、村级组织等涉农主体的知情权。要加强网站等新兴媒体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三农”相关政策。

  2.加强相关政策舆论监督。发挥大众传媒“群众喉舌”、“政府镜鉴”的作用,表达民意,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舆论报道还要从各地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实践中挖掘出好的经验和典型,引导舆论监督注重社会效益,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

  (三)加强政策评估和反馈

  1.健全政策试点机制。在农业农村有关支持政策推行以前,应开展政策实施试点,在全国不同区域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地区,发挥其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的作用。

  2.完善事后评估机制。开展事后评估就是针对政策执行绩效进行全面评价,评估主体可以是中央有关部门,也可以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

  3.优化政策反馈机制。一方面基于评估结果建立奖励机制,对执行较好的部门予以表彰,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加以督导,起到宣传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根据评估中各级、各部门、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反映的问题,在政策内容、执行机制等方面加以修改完善。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数据 施肥 政策措施 生态公益林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