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补偿机制须完善
中央财政支农力度很大,但产粮大县依旧面临产粮越多、财政越困难的问题,要粮食还是要经济仍然让产粮大县纠结。安徽省农委副主任王华认为,粮食安全应该由 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中央应该承担首要责任。中央财政资金分配时应建立与粮食产量挂钩机制,让地方政府在重农抓粮时不再感到支出压力大、财力困难,全心全 意发展粮食生产。
吉林榆树市市委书记冯善国告诉记者,2013年全市粮食产量突破60亿斤,地方财政收入只有10亿多元,与相邻的经济发达县市相比,榆树市经济发展水平低,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他们努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引进中粮集团、正大集团等大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但是,农产品加工业投入大、见效慢,对地方经济贡献有限。“要调动产粮大县的积极性,当务之急还是要加大利益补偿力度,应该让产粮大县的财政支出达到全省或者全国县市的平均水平。”冯善国说。
冯善国的话代表了很多产粮大县的心声。许多市县长认为,国家应该建立稳定投入的增长机制,健全利益导向机制,把各地粮食等农业贡献作为中央财政对地方一般 性转移支付的重要因素,中央财政的“蛋糕”应该向粮食主产区、主产地倾斜。应该加大对产粮大县的财政奖补力度;减轻或者逐步取消产粮大县直接用于粮食生产 等建设项目资金配套;补偿产粮大县调出的商品粮;强化产粮大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利益连接机制,鼓励主销区到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 基地,更多地承担国家粮食储备任务。
王华认为,完善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还应该改变目前普惠式的农业补贴方式,提高农业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补贴应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现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面临基础设施建设难、贷款难、投保农业保险难、缺乏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困难,国 家应该加大补贴力度,提高他们种粮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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