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型社区是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广大农村居民相对集中居住的场所,是根本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平台。新型农村社区是指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村地区,按照城市社区建设管理的理念,将若干个行政村或自然村进行整合,统一规划建设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健全的公共服务、有效的组织管理和较强的产业就业支撑的农民就地城镇化的新型发展模式的社区。
在我国农村居民逐步富裕起来,经济条件逐步宽裕的情况下,对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越来越迫切。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建设农村新型社区“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农村居民“如何致富的问题”,成为了困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拦路虎”。
近年来,我们从各种新闻媒体不断看到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关报道,其中不乏给农村居民建设高楼大厦,赶农民上楼,农民住居在“高大新”的楼房上却无事可做,个人、集体上访不断,引起各种社会矛盾的新闻。
目前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固然与有的地方领导追求政绩有关,但是认真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问题。
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我国曾经也进行过轰轰烈烈的“村”建设。进展很快,消失也很快。总结那段建设史,之所以不成功,与高度计划经济密切相关。
当时的所谓村,就是注重给老百姓建设新房子,简单地将分散的老百姓集中搬迁到一起住居。既没有将农民的耕地流转,又没有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情况下,农民不可能长久住居,此时的“村”只能是“昙花一现”。
现在,我国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国家不仅取消了农业税,而且还赋予了农民耕地长期承包权、租赁权,为农村居民由分散住居变为相对集中住居奠定了基础;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城乡人口,特别是农村人口流动的障碍正在逐步消去,为城乡一体化提供了便利条件;快速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催生了大量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扩大社会就业提供了更大的舞台。
综合各方面的众多利好因素,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已经具备了良好的条件。但是,我们从众多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经验教训中看到,能否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至关重要。
近年来,湖北省襄阳市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面,高度重视市场主体的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引进市场主体解决了投资难的问题
相对集中建设的农村新型社区,需要大量的投资。据测算,建设一个500户左右的新型农村社区,需要投资2.3亿元左右;建设一个1000户左右新型农村社区,需要投资3.4亿元左右。
我们说“关于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府“以奖代补”予以支持,这些十分必要。但是,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仅仅依靠这些因素是远远解决不了的。
实践证明,村建设政府大包大揽,既不现实,也不可持续。
从计划经济时代走出来的人都知道,政府不是万能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才能解决政府解决不了的问题。
引进市场主体进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资金问题就可迎刃而解。
我们讲的市场主体,主要是指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信誉良好的产业化龙头企业。
在市场经济中摸爬滚打、经历风风雨雨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均具有相当雄厚的经济实力,有承担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物质条件。
“白云人家”新型农村社区,是位于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的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农村新型社区。这个社区主要以中华紫薇园乡村休闲旅游产业为支撑,以中华紫薇园投资方——湖北逸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由项目方投资建设新社区,通过实施迁村腾地、村庄集并,将迁村腾地节约出土地中的600多亩用于紫薇园建设,居民只需要花一部分装修费用就可以入住,实现政府不花钱办大事、居民花小钱住新居。如今中华紫薇园一期工程8000亩已经建成,提供1500个就业岗位。“白云人家”的496户农村居民全入住“别墅式”的新社区,所有居民的土地都流转到中华紫薇园,中华紫薇园返聘他们“打工”“种花种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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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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