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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建设谨防走向“形象工程”


  在这份《导则》中,对村庄建设标准的规定,细化到新建村庄人均建设指标应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谨防农村社区建设走向“形象工程”

  今年3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完成了一份题为《谨防农村社区建设走向“形象工程”》的调研报告。

  该报告依托研究院全国“百村观察”平台,抽样调查了部分省市的农村社区,针对“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这一专题,对90个社区、1789位农户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

  课题组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当前农村社区在基础建设、经济建设、管理建设、社会保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诸多问题,有走向“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潜在风险。

  调查发现,社区建设上政府主导,农民、社区参与不足,存在“外生强内生弱”的困境;社区发展惠民不足,在促进就业、提高收入方面的效果有限,面临“重建设轻发展”的困局;社区管理定位不清,面临“有机构无机制”的难题;社区公共服务欠缺,面临“重短期轻长远”的问题。

  农村社区建设主要出于“政府政策规划”的占比为67.42%,出自“农民自发要求”的比重为15.73%,还有“产业发展或公共工程建设需要”占比是16.85%。而对于社区建设的主导力量,主要是政府主导社区建设,占比为57.3%,其次是村集体的占比33.71%,而企业或其他因素作为主导力量的占比为8.99%。可见,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主要依靠政府主导的“外力推动”,农民参与程度较低,难以汇聚“内生型”发展力量。

  从就业机会的变化情况来看,在1789个农户有效样本中,发现60.67%农户认为入住农村社区后就业机会没什么变化,33.64%的农户认为入住社区后就业机会有所增加,还有5.69%认为就业机会减少。可见,社区建设对增加农民就业机会的程度有限。

  该报告组织者、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邓大才教授就此建议,以因地制宜为前提,改进社区建设规划,避免农村社区建设走向“形象工程”;以提高收入为关键,加快发展社区经济。

  在他看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种未来的发展趋势,可以为农民带来多重好处。

  第一,当前政府财力毕竟有限,集中建设有利于公共服务、公共资源的建设和共享;第二,集中建设有利于土地的节约化利用和整理开发,沉淀资金引入带动现代农业的发展;第三,可以建设美丽乡村,进行环境改善。

  邓大才认为,在当前土地管理下,土地的“先占后还”模式可以探索,但要以农民意见为主,并完善后期的验收机制。

  同时,政府还需要“放水养鱼”,“不能全打土地的主意,都盯着土地。”

  另外,需要顺势推动。集中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在当前并不适合所有地区,在山东、河南等平原地区。土地流转比较多的地方,适合搞社区。而在丘陵地带,农业机械化难以大规模开展,如何实施,有待进一步探索。

  在长期的农村社会调研中,邓大才发现,与武穴类似的案例并不鲜见。地方政府都有发展的要求,但主要领导的任期就那么几年,要建设村,需要看到直观的效果,形式化的东西随之产生。

  但他同时强调,一定要看到村建设的趋势和方向,“不能因为有形式化的东西,就全盘否定,一棍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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