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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建设谨防走向“形象工程”


  对于新型农村社区,一些地方政府有着这样的描绘:说是农村,却矗立着一排排整齐的楼房;说是城市,却掩盖不了一望无际的乡村景色。

  在全国新一轮城镇化热潮中,各地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正如火如荼展开。今年3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在针对全国农村90个社区、1789位农户的调研后,形成的报告中发出预警,谨防农村社区建设走向“形象工程”。

  “违规用地背后往往都有政府的影子”

  记者从湖北国土资源部门了解到,类似蒋铺中心社区的违规占用耕地案例并不鲜见。近年来,违规占地进行农村社区建设的报道也时常见诸报端。

  5月18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处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城镇化必须依法依规推进,湖北省查处违规利用土地的力度一直没有松懈,“坚决打击占用耕地进行开发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该负责人介绍,从2013年起,省国土资源厅就采用了卫星图片执法技术,通过比对卫星图片的变化及时发现违法建设。

  但他也坦承,国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遇到诸多难处,“一是违法用地制止难,二是执法到位难,三是处罚到位难”。

  一位当地观察人士对此的解读更为清晰:一方面,国土部门没有强制权力,只能要求对方停工,一旦风头过后违法建设项目就很快死灰复燃;此外,在查处的违法建设中,违法主体的背后时常都有地方政府的影子,处罚起来异常艰难。

  “实际上,村建设中土地问题的实质,是‘城乡总体规划’与‘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之间存在不匹配、不协调”,这位观察人士介绍。

  他介绍,城乡总体规划是地方政府、规划部门以及专家学者集体设计的规划;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是对该地域的土地性质的界定,比如这块地是耕地还是建设用地。

  在基层暴露出的一大尴尬现状就是,地方政府在进行项目规划时,往往并未与土地部门协调;其中建设用地是否违法只能留待事后追究。

  针对基层反映的土地审批时间过长、流程复杂的问题,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处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正着手研究下放部分权力,减少审批流程,尽力减少其中的矛盾。

  “村建设应留得住乡愁”

  “实际上,业界和学界都在对地方力推集中式的农村社区建设进行反思”,面对记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万处长如是表述。

  他表示,在一些村的建设过程中,对城镇化的内涵把握不当,出现了“强迫农民上楼”的形式主义,不少地方更是出现“城不像城、乡不像乡”的尴尬局面。

  让人痛心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加快建设农村社区,将古民居、古建筑一拆了之。在万处长看来,“这是断了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之根,民族之魂!”

  万处长注意到,中央已经开始关注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他举例说,十二五规划中对于城镇化的描述是“加快推进”;而十八大后,中央的提法变成了“积极、稳妥、扎实”。

  他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村建设用了“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三句话来描述,就是要求村建设过程中,要尊重农村的肌理,尊重传统村落,“是中华民族的DNA,是炎黄子孙的美丽乡村”。

  万处长介绍,湖北省现在提得更多的是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村庄”,就是在原有的村庄的基础上进行整合,政府提高和改善功能服务。

  他就此强调,“村建设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城镇化一定要以产业为依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全域规划后逐步开展。”

  事实上,在很多地方,有新家业无新产业的困扰日益显现。生产方式仍旧,走不出一亩三分地,犁耧锄耙、春种秋收;生活方式依旧,仍然围着院里的土锅台,单门独户,炊烟弥漫。

  由此,集中居住后的生产生活反而有了更多不便,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种地需要越走越远。

  为此,今年1月,湖北省住建厅专门出台了《湖北省镇域总体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这份文件明确要求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要各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尊重地方实际和环境资源条件,积极探索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镇域发展途径和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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