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12月27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合理引导人口流向,既要采取措施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所在地逐步安家落户,又要引导产业向内地、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农村人口有序流动是指农村人口的流动既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又顺应市场需求导向,既非停滞不动又非盲目过渡,而是一种适度的人口流动。人口流动有序性的标志是:人口流向的正确性,流量的适度性,流速的可控性,结构的合理性。为构建农村人口有序流动的调节机制,我们需要:
第一、加快农民市民化步伐,减少人口流动的规模。农村流动人口之所以像“候鸟式”的在农村与城市之间往返,形成诸如“春运”等形式,是因为多达1.45亿的农民工虽然工作、生活在城市,但是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诸多方面却难以享有与市民同等的国民待遇,“经济吸纳、社会排斥”是农民工流动的根源。为减少人口流动规模,应加快农民市民化步伐,优先安置已进城多年,并获得稳定职业或有固定住所的农民工市民化。
第二、积极发展中小城市,缓解人口流动对大城市的压力。近年来,流动人口过度集中在大城市的问题非常突出,不少大城市已感到不堪重负。据估算,北京市外来人口已由过去的500多万迅速突破1000万,加上本地人口,总人口规模高达2200万,已大大突破了北京市政府提出的“2010年将常住人口控制为1600万左右的目标”。流动人口之所以向大城市聚集,与大城市优质社会资源息息相关,与长期以来大城市畸型发展密不可分。为缓解人口流动对大城市的压力,应优先发展中小城市,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中小城市转移,达到人口分流的目的。
第三、调整产业结构,有针对性吸纳流动人口。推进大中城市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积极发展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产业,提高大中城市就业门槛,吸引高素质劳动力流入。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往小城市以及城镇集聚发展,促进农村人口就近大规模流入小城市或城镇。
第四、统筹城乡与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与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口流动的主要动力在于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收入水平的差距。农村人口之所以大规模由农村涌入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特大城市,是因为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远远高于本乡本土,人们有更多机会在此获得较高收入。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差距,是实现农村人口有序流动的根本举措。
第五、建立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扶持劳动中介组织的快速发展,积极建立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减少劳动力人口的盲目流动。鼓励用人单位与地方劳务输出部门联合,委托或亲自到劳动力输出地进行培训与招工,这既有利于降低用人单位员工流失率也有利于流动人口从盲目择业逐步转为理性择业,进而将人口流动从无序纳入有序的轨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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