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整治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作为土地整治的主体,获得更多的‘话语权’。”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赵韩认为。
赵韩指出,当前土地整治中存在一些倾向性问题应引起重视,比如一些地方开展的土地整治工作把改善和促进农民生产生活发展水平等目标放在次要位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作为真正的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缺少“话语权”;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被挪用,没有给项目区或项目区乡镇发展非农产业预留足够用地空间等。
针对这些问题,赵韩建议:一是根据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速度,合理制定土地整治中长期专项规划,细化年度计划和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二是探索完善土地整治组织方式,真正形成“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群众参与、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三是加快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转让与用地指标交易的规范性政策,建立有序、健康、灵活规范的市场机制,推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四是建立健全土地整治技术标准体系。以耕地面积增加、耕地质量提高、建设用地总量减少、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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