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的基础上,确保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只增不减,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发展。
如何解决好这一“重中之重”问题?显然资金不能缺少,金融更不能缺位。
或许并不是巧合的是,几乎每年两会,全国政协经济界别与农业界别的委员们都会被安排在同一驻地。
在全国政协经济界别小组讨论会上,政协委员张小济表达了其对“如何令资金流向‘三农’等实体经济”问题的关心;而在另一个会场,农业界别政协委 员也同时提到,新一轮土改会给中国农村带来巨大转变,如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
那么金融如何支持“三农”?自2003年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拉开序幕以来,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发展,金融产品不断丰富,服务渠道进一步延伸,农村 金融对“三农”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已明显增强。但是,农村金融依然是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现象依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在国家支持力 度不断加大,“三农”改革发展日新月异的大背景下,如何适应新环境,进一步发挥金融的作用显得十分迫切。
民革中央在一份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提案中表示,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之一是制度、农村体制改革,尤其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限制了农村金融发挥正常功能。
事实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产权改革已作出全面部署,而这也将对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及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成 都分行行长周晓强就表示,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金融创新,要求金融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人行成都分行也在积极探索基于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收益的抵押贷款 试点。
更多的金融机构看到了其中的机遇和介入的机会。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郭浩达就在近日撰文表示,一方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含宅基地)、农村集体资产股份以及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被明确赋予抵押、担保权能,为 解决“三农”客户抵押担保难问题创造了条件,也对农村金融机构加快抵押担保方式创新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农民将拥有对农村承包土地、农村经营性建设用 地、宅基地等更充分的收益处分权利,能够更完全地享受土地等财产增值流转收益,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加速农村消费升级。这 也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及时适应农民需求新变化,在购建房贷款、汽车贷款、创业贷款、投资理财等方面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有业内专家表示,在加速扩大再生产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生资购买、农机购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对支付结算、投资理财、汇兑、保险、金融租赁等金融服务的需求将快速增长,这都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加快相关产品的适应性创新,更加贴合客户实 际,推动农业新型经营体系的发展。
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健全始终受到广泛关注。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就建议,放宽市场准入,大力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发展。小型金融组织通常扎根于社区或村镇,开展普惠金融服务具有先天优势。
事实上,金融监管部门曾多次强调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因此,金融机构要积极适应整体“三农”发展的新形势,积 极引入新型现代科技服务手段和方式,克服传统农村金融服务投入大、成本高的矛盾;要加快自身改革创新步伐,不断拓展服务对象,延伸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模 式,推动整体金融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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