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抽样调查显示,5537户家庭农场总融资余额约21.9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占比约35.8%,家族成员内部集资余额占比约46.6%,通过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等渠道融资占比17.6%。
“家庭农场”近来挺火。宁波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去年以来试行单列家庭农场信贷规模,去年和今年额度分别为2000万元、3000万元;上海、武汉、余姚分别试点推出农场主信用贷款、“道德银行”创业信用贷款,今年累计向100余户家庭农场发放贷款3800万元……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关注并开办家庭农场的同时,与之相关的金融服务也逐步涌现。
我国正处于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的初期阶段,农机设备购置及土地流转费用等资金投入较高,因此融资需求相对较高。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末,银监会抽样调查5537户家庭农场总融资余额约21.9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约7.87亿元,占比约35.8%;家族成员内部集资余额约10.25亿元,占比约46.6%;通过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等渠道融资3.86亿元,占比17.6%。此外,各地政府给予家庭农场扶持资金1.86亿元。
面对如此大体量的融资规模,银行业要如何支持?具体来看,主要有依托现有支农服务政策机制、试点个性化服务扶持模式、创新风险担保缓释机制以及完善信贷服务机制4种初步做法。
其中,依托现有支农服务政策体制,是指通过依托当前银行业多层次普惠制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给予信贷、产品等方面便捷服务,并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如淮北农商行2013年以来对家庭农场贷款利率较贷款平均利率水平下浮20%,降低农场主融资成本。
试点个性化服务扶持模式,表现在安徽巢湖、郎溪等地部分银行今年以来推广“银行+合作社+基地+家庭农场”种养殖专项贷款,与农委、家庭农场协会合作支持科技示范户等家庭农场,累计向792户家庭农场发放贷款6331.9万元。
创新风险担保缓释机制,是指通过结合“三权”抵押、大型农机具抵押等新型担保方式,激活家庭农场担保资源价值,提高贷款可获得性。如湖北农行在襄阳、荆门钟祥等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流转土地300亩以上、流转期限8年以上家庭农场发展等。
完善信贷服务机制,主要针对农产品生产销售季节性强等特点,吉林延边、宁波宁海等地2012年以来实施家庭农场授信审查审批限时办理制,提高办贷效率。安徽淮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续推行“96669申贷平台”,家庭农场农户足不出户即可申请贷款且后续流程便捷。
但银行业支持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银监会调查显示,仅湖北武汉、荆州等实施了家庭农场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其余地区登记注册、标准及权利界定、行为规范等法律政策依据尚不明确。
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农村地区的新型担保方式,当前各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普遍滞缓,土地流转不畅,且租期不稳定问题突出,造成贷款担保资源与家庭农场自身长期经营及资金流需求不匹配,如上海松江近50%的农村土地流转年限均不超过两年。
土地流转费用较高也对家庭农场形成较大财务压力,如安徽宿州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每亩租用价格已突破1000元,约占种植成本的75%。充分透露出长效可持续扶持需要土地流转机制进一步完善。
此外,银农互信基础较薄弱。当前各地家庭农场整体集约化和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对市场及自然灾害敏感性较高,特别是农场主普遍学历不高,财务管理和风险意识偏弱,在银行信用评级中相对不利。被调查家庭农场中,农场主为高中及以上学历占比不足16%,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足1%。因此,目前需通过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指导家庭农场引进新产品、新技术,提升自身发展基础。
要推进家庭农场金融服务还需多方配合。正如银监会所言,下一步将推动银行业探索细化家庭农场信用农户评定机制,结合家庭农场市场化、规模化、产业链化发展趋势,推进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同时根据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交易市场健全规范的进展配套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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