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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 不断开创农技推广事业新局面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重要依托。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力度大,步伐快,成效明显。但是,与中央决策部署的新要求、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需求,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新规定相比,还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建设,巩固成果,完善提高。

    一是依法健全机构,明确农技推广职能。通过全国上下近年来的共同努力,各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普遍建立,并探索出按乡镇建站和跨乡镇区域建站、分专业建站和综合建站等多种成功模式。下一步,要切实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要求,根据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以及县域农业特色等,因地制宜进一步健全县乡两级尤其是乡级农技推广机构。在乡镇综合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明确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落实法定的关键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咨询技术服务、农业生态与资源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训服务等公共服务职能。

    在具体机构设置上,可以是农业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机构“三归一”模式;也可以将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合二为一,即“2+1”模式;还可以根据需要将三个机构分别独立设置,即“1+1+1”模式。各地要根据自然条件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符合本地需求的建设模式,确保基层农业科技和人才资源发挥最大效能。要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要求,充分利用村级农技员、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资源力量,加快村级农技服务站点建设,将农技推广工作延伸到村。

    二是依法稳定队伍,提升农技推广能力。几年来,通过推行人员定编、定岗和聘用制度,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形式吸纳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全国农技人员队伍基本稳定,业务素质不断提高。2008年以来,农业部先后启动实施了基层农技人员大培训活动、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农技人员学历提升计划,不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素质。截至2011年底,全国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共有编制内农技人员62.8万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8.5%,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占74.1%,分别比2007年提高了16.3个百分点、14.4百分点。前一阶段,农业部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特岗计划试点,摸清了全国乡镇推广机构编制空缺及特岗农技人员需求情况,赴有关省份进行了实地调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取得积极进展。下一步,要切实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新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根据种养规模、服务范围和工作任务等合理确定人员编制。要严格执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规定,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把基层有限的人员编制切实用到农业生产上来,用到为农民服务上来。要全面推进人员聘用管理,选拔符合学历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推广机构工作,建立人员淘汰和工作流动机制,优化队伍结构。要建立人员培训长效机制,制定分层分类定期培训规划,创造培训条件,丰富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方式,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服务本领。要抓紧选择部分地区尽快启动基层农技推广特岗计划试点,鼓励和引导一批农科大学生到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切实解决基层队伍老化、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今年要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等项目,对特岗计划给予经费支持,各地在安排项目资金时,要对特岗计划试点县给予倾斜。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对现有人员达不到法律规定要求的,要通过加强培训、学历提升等方式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三是依法加大投入,增强农技推广保障。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的支持下,近年来农技推广投入保障不断增强。各地在改革中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农技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了基层农技人员的基本工资,同时争取落实绩效工资。2009年,农业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2009-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3.7亿元,在800个示范县实施,每县每年支持推广经费100万元,今年项目中央投资扩大到26亿元,已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启动实施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通过中央定额补助、地方配套投入的方式,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业务用房、配备仪器设备。2010-2012年累计安排中央投资50亿元,支持全国28928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实现了乡镇推广机构全覆盖。但是,与基层工作的实际需求相比,农技推广投入保障还明显不足,农技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平均水平仍有一定差距,不少地方的推广工作经费还没有落实,推广设施条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快。下一步,要切实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落实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一个衔接、两个覆盖”政策,强化投入保障,改善基层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各地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抓紧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基层农技人员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切实提高待遇水平。要实施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按服务规模和绩效测算地方财政的工作经费,并争取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要实施好乡镇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抓紧落实地方建设配套资金和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基层推广机构设施条件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推广服务能力,实现农技人员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要根据基层推广服务工作实际需要,加强村级农技员队伍建设,按法律要求和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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