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由收入贫困向多维贫困转变
过去的贫困主要是指收入方面的贫困,因此以收入来识别贫困人口为过去30年的扶贫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我国以收入衡量的绝对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而饮用水、道路、卫生、教育等其他客观指标的贫困和福利主观感受的贫困却一直被忽略,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和绝对贫困人口的减少,这些维度的贫困日益成为关注的焦点。通过调查和计算,我国的城市和农村家庭都存在着收入维度之外的多维贫困,如住房、饮用水、卫生设施、电、资产、土地、教育、社会保险等方面。而且随着以收入衡量的贫困人口迅速下降时,人们对其他维度贫困的关注度将逐渐上升。
(4)由资源贫困向能力贫困转变
在致贫原因方面,传统意义上的贫困人口中有91%都生活在偏远山区,自然资源匮乏,交通闭塞。随着移民搬迁和产业扶贫政策的实施,许多原本生活在干旱、贫瘠地区的贫困人口逐渐摆脱了贫困,这使得区域性的自然条件已经不再是导致贫困的惟一重要因素,而人力资本、阶层地位、家庭资产、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和能力等已经逐步成为影响农民收入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受文化程度和职业所影响的阶层地位,对于农民的收入有很大影响。由此可见,从致贫原因上看,发展能力的贫困已经逐渐成为当前我国贫困的重要原因。
(5)从静态贫困向动态贫困转变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成为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和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重要推动力。然而,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波动性的加剧,以及频繁的自然灾害、较高的通货膨胀,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广大低收入人口,他们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一旦出现经济波动或者通货膨胀,就将有很大一部分重新进入贫困或者更加贫困。从这个意义上讲,贫困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长期存在,表现出某种持续性的特征,许多贫困人口也将在贫困线附近徘徊,呈现动态趋势,为此应当能够更加准确地瞄准贫困人口,建立完善的面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促进我国农村扶贫开发的建议
农业和农村发展环境的转型以及农村贫困发展趋势的转变也使得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和方向也得做适当的调整,为此,结合中央农村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农村扶贫规划纲要(2011―2020)》,提出促进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建议。
(1)完善贫困监测和瞄准机制,建立一套简单、快速、多指标的贫困人口识别方法
长期以来,贫困一直被视为经济收入上的概念,依据一个人维持生计所需要的最低收入或消费水平作为衡量标准。随着绝对贫困人口的大幅减少,以饮用水、道路、卫生、教育等其他客观指标的贫困和福利主观感受的贫困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本次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和《我国农村扶贫规划纲要(2011―2020)》都提出,争取到2020年,让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能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因此,为了更好地识别贫困人口,应当建立多维贫困指标体系,包含收入、教育、健康、住房、资产、环境等公共服务和发展能力的指标,更加真实地掌握不同地区贫困户的致贫原因,从而使得扶贫开发更加具有针对性。
(2)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在现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危旧房改造援助、困难家庭就学援助、应急救助等配套制度,降低贫困群众因病返贫、因学致贫、因灾致贫等情况的发生率,从制度上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建立浮动机制,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的总体水平相适应,从而能够抵消经济波动对贫困人口产生的影响。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救助中的积极性,引导公众参与社会救助和社会慈善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开展救助活动。
(3)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实施有针对性的扶贫开发政策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将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作为新时期扶贫工作的重点,将划定的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新阶段我国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实现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在确定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每个地区贫困的原因和类型有很大差别,既有自然、社会的,也有民族、宗教的,既有历史、政治的,也有现存体制的。为此,应当针对各个连片特困地区的不同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科学合理规划,有针对性地制定扶贫开发政策,逐步推进,使每一项扶贫政策力争做到“因地制宜”,提高扶贫资源的投入使用效率。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2-04-06/57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