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正、威信高”,是农村干部必须保持的作风和品质。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村,农村干部是关键。他们的道德素养、品行修为、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能否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基层稳定、凝聚发展合力。这既要靠自身修为和培养教育,更要靠农村管理民主化制度来保障。近年来,邯郸市积极深化“一制三化”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以支委会、村委会、村“两委”联席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会议为主体的“六会议事”机制,对农村重大事项,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由“两委”联席会提出初步意见,交党员大会讨论,最后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决定;建立财务“三审”和公章“双签”制度,即财务工作由村主任审查、村民理财小组审核、支部书记审批,村委会公章使用由支部书记、村主任共同签字,着力从制度上规范农村干部的行为。在监督方面,创村民主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办法,每年村党组织书记向乡镇党委和本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述职,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包村干部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本村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建立村务公开、民主议政、评议干部、财务审计四项监督制度,促进农村干部干净、干事、干成事,提高自身威信,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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