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4日电 (记者夏珺)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把握并衔接好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报备等关键环节。
《通知》规定,基本农田划定应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基础上,编制划定方案,将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到地块,健全相关图表册,设立统一标识,落实保护责任,将划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并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通知》要求,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要实现乡、县、市、省、国家五级备案,以五级备案为基础,构建基本农田信息化管理体系,做到图、数、地一致,实现基本农田动态监管,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通报制度。各地要确保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确保地类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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