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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信托合作社制度 推动农村重大变革


  10月金秋,是东北粮食收获的季节。梨树县小城子镇亲仁村、泉眼岭乡南泉村等地部分农民粮食从地里收获后,不再像往年一样将粮食存放在自家,而是直接从地里将粮食运送到合作社储存和经营,即“土地户营,粮食社管”新型农村统分结合经营制度。

  粮食信托制度的产生与实践

  粮食信托制度产生于全国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梨树县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制度性创新。全国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开业以来,一直受困于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短板性问题无法解决,没有融资支持,仅依靠社员内部股金和存款,一方面难以满足入社成员的贷款需求,另一方面也难以保证临时性存款支付,这样必然要积累财务风险和支付风险。在现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监管条件下,农村资金互助社除吸收社员存款外,只有一条途径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作为来源。因银行相关融资政策没有配套,农村资金互助社还不能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用性融资。不解决融资性短板关键问题,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就无法生存和发展。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理事长姜志国提出:用粮食换资金解决农村资金互助社融资难题。这一想法提出后,百信互助社与有关专家共同研究设计了粮食信托制度基本模型,即一体两社,相互融资支持模式。因闫家村百信互助社开展粮食信托存在一定的基础设施问题暂时还难以解决,于是将这一粮食信托合作制度安排在具有一定条件的小城子镇亲仁村和泉眼岭乡南泉村作为试点,开展实践性探索。

  粮食信托合作社的主要制度及特征

  (一)建立“三会”制度。由发起人大会行使首届社员大会职权,制定章程、主要制度和推选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负责经营管理,监事会负责监督。

  (二)建立一体两社制度,即以农民为主体,分别成立粮食信托合作社和农民资金互助社,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制度。粮食信托合作社社员向农村资金互助社入股,成为农村资金互助社成员;农村资金互助社成员需自愿委托粮食信托合作社管理和经营粮食。

  (三)粮食信托财产独立承担风险,获得相应理财性收益。

  (四)粮食信托财产仓单可以作为质押取得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

  (五)同等市场交易条件下,社员要先与合作社交易作为社员的信用记录。

  (六)自愿性信托财产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已获质押的仓单可以作为第三方保证获得再融资支持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

  (七)建立有利于第三方监管的粮食信托仓单保证制度,以增加信用融资能力。

  (八)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绩效分配制度和股权与交易量相结合的二次分配制度。

  粮食信托合作社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主要做法:

  宣传发动,骨干带头。如亲仁村由村支部书记杨金武等9名村组干部与小城子镇利信农村资金互助社发起人共同发起粮食信托合作社。南泉村由李凤翔等合作社数十人发起粮食合作社。

  示范带动,优先群众。因粮食信托合作社需要一定场地和储粮器材,受合作社条件限制,对普通社员,合作社优先安排入场信托管理。

  开出仓单,授信额度。社员将粮食存入合作社场所后,由粮食信托合作社开出仓单,标名存货数量,授信仓单质押贷款额度,社员可以在信托期内任何时点随时向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

  自主决策,择机销售。粮食信托合作社向农户提供粮食市场价格行情,分析粮食价格走向,由社员自主决定售粮时机,以获得较好的市场收益。

  独立储存,免收费用。每户粮食虽然集中到社,但实行分仓保管,不归大堆。合作社粮食信托合约办法规定,农户售粮价格低于粮食信托基价(23个水每百斤75元)免收服务费用,如高于信托基价,按其差额(售价-基价)的20%收取服务费用。为促进社员对粮食信托合作社的了解和认识,两社今年承诺免收服务费用。

  (二)取得的成效

  两社已经有31户进行了粮食信托,信托粮食400多吨。因受场地及储粮器械限制更多想进行粮食信托的社员没有进来。

  增收效果明显。无论是合作社主要负责人,还是普通农户,不约而同地表示,通过粮食信托制度,每亩(1000平方米)玉米可增加收入300元,每垧可增收3000元。杨金武给农户算了一笔帐,每亩地产玉米2300-2800斤,农户在家存粮(土地)与合作社存粮(硬面及储粮器材)条件比,少损失 10%(鼠吃、虫蛀、霉变等),按每百斤75元计算,最低每亩损失172元,每垧损失1720元;合作社集体议价交易可减少各种中间环节提高售粮价格每百斤5元,每亩可增加收入115元,每户增收1150元,两项合计每亩增收近300元,每垧增收3000元左右。如果通过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解决择机售粮的问题,每户平均还可增收2000元左右。杨金武和李凤翔两人均表示保守计算,每垧地(10000平方米)增收3000元是有充分保证的。梨树县每个村平均有耕地700响,可增加收入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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