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要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作者: 张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认为,目前城乡统筹、三农问题的核心还是在土地问题上
■本报记者 张娜
“城乡统筹、三农问题目前的核心还是在土地问题上,焦点、难点、重点、分歧点都在土地问题上。农民与土地是唇齿相依,只有土地定权,农民才能够定心。只有让农民拿到一个像结婚证一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利证书,农民心里才踏实。只有地政稳定,社会才能够安定。”12月18日,在中国经济时报社主办的中国经济前瞻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韩俊作上述表示。
他说,城乡一体化,从政策和实践层面看,涉及三个根本性的问题——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农民的土地权益怎么保护。在他看来,不仅要不断增加财政“三农”资金投入总量,保持较高增速,而且要逐步提高比重,把财政支农的蛋糕做大;不仅要保障中央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而且要保障各级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要强调增加财政“三农”资金投入,而且要重视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他认为,农民工向市民角色的转型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要保护农民土地权益,要让农民吃下一颗长效定心丸,不能再折腾农民了。
“十二五”期间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会更快
“农民工向市民角色的转型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韩俊说,“十二五”期间,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会更快。第一,它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如果我们不彻底转移农村人口,就不能为现代农业的发展、为农村的发展创造一个基本的条件。第二,如果不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城镇化就不可能健康发展。现在统计的城镇常住人口当中,每四个里面就有一个是外来的流动人口,主要是农民工群体,这些人在城市没有归属感,也没有人真正认为他们就是城市人。这说明中国的城镇化不彻底,是夹生的,质量不高。第三,农民工这么庞大的群体,如果不能够融入城市,甚至受到一些歧视,享受不到同等的权利,会积累很多的矛盾。
实现农民工向市民角色转型,是一个顺应亿万农民工意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重大转变。从我国农民工流动和就业的一些重要特征看,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已经有了一定的现实基础。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流动的“家庭化”趋势明显。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比例已经占到较大比重。目前,上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青年农民工已经超过1亿人。新生代农民工多数不具备从事农业生产的技能,不会再回到农村。虽然在户籍上还是归属于农民,但他们中的多数人,在城市成长、甚至出生在城市,融入城市的意愿强烈。
韩俊认为,农民工的市民化不仅关系到内需,更关系到民生。城镇化要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必须把解决农民工这个庞大群体的民生问题放在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最近对6300多位农民工的问卷调查,农民工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排序是这样的:第一位是提高工资收入水平,其次是健全社会保险问题,第三是解决住房问题,第四位是解决在城市看病难问题,其他问题有:改善劳动条件、子女享受平等教育等。
韩俊说,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将农民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但总的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农民工进得了城,但留不下的问题仍很突出;农民工管理制度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城乡分割二元体制的影响。
“我们现在的政策与农民工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韩俊说。
近年来,今年以来,对户籍制度改革多有讨论,有13个省已经宣布改变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并统一了城乡户籍。
但根据韩俊及其所在部门今年对五个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城市的调研,结果发现,户籍是统一了,但没有一个城市在统一户口以后,做到让这些外来的常住人口跟本地的常住人口的福利待遇真正实现均等化。
在韩俊看来,农民工变市民,不是简单地改写户口本。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实质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户口的转换是形,服务的分享是实。市民化是一个长期过程,服务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对于已经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如义务教育、就业培训、职业教育、计划生育等,应率先实现同等对待。与城市户籍紧密挂钩的低保、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也要逐步覆盖符合条件的农民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0-12-21/51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