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增长的基础支撑在农业,扩内需的最大潜力在农村,保民生的重点难点在农民。”当前形势下,保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对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意义毋庸置疑。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2000多名委员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在本次大会收到的700多份大会发言中,涉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不胜枚举。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现代服务体系、村信息化建设、产业技术体系、环保等领域不一而足,目标却只有一个:帮助农民增收,进一步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进而扩大内需。
开动城乡统筹“火车头”
“城乡统筹发展是带动农村经济增长的‘火车头’,是转移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是加快结构调整的‘推进器’,是城镇辐射农村的‘连接点’。”孙德汉委员的几个排比句十分贴切地突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这也是委员们的共识。
“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扶持作用,以点带面带富一方群众。”王西林委员说,城乡统筹发展是缩短城乡发展差距的重要一环。
“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城乡统一的共同服务体系。”武献华委员说。
“要建立城乡科学发展的人才流动机制,实现人才互补,城乡综合利用。”武四海委员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应完善融资、税费优惠等机制建设,要让农村能够留得住人。
刘志强委员认为,要加速农村城镇化就要促进农民市民化,改革户籍制度,创造体制条件,创建一种操作简单、不含身份歧视,便于控制人口规模的户籍管理制度。
城乡统筹发展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而村建设所需资金还有很大缺口,现有的农村金融市场面临着较为严峻的资金流失和供需失衡状况。对此,委员们纷纷提出应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张皎委员认为,首当其冲的问题是要确保各种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资金最终用于农村。“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规定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资金必须有一定比例投向农村。”
“要建立风险补偿和担保机制。”致公党中央就此提出重视农业保险的发展,希望政府按照种植业保险高赔率和低收益的特点,将种植业保险和纯商业保险区别开来,采取倾斜和扶持政策。
农民真正增收是关键
扩大内需,如何能先实现农民增收,成为委员们出谋划策的重点。刘志强委员坦言,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增收,但仍是权宜之计,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收入状况。他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农民收入,特别是促进农业规模化,让公民享有日益增多的财产性收入。
“可以以社保置换责任田,即进城农民拿出农村的责任田,置换社会保障,政府以未来的收益换取责任田的配置权。”刘志强认为,土地租赁、开发所得,可以转成农民社保基金,由政府监管,专用于农民社保。
农民增收要建立长效机制,柴宝成委员呼吁尽快建立农村土地银行。他说,农民增收,要么集中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么增加对土地的投入进行农业集约经营,要么从农业或者农村转移出去从事二、三产业。“建立农村土地银行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此,农民可以从中获得三项收入,即存地利息,从事二、三产业获取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
龙国键和赖明勇委员联合提出,全面促进农民增收要在农村大力发展非农产业。“通过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使农民获得更多的产后增值利润。”此外,他们还强调可重点发展农村服务业这一农民增收的新领域。信息服务、保障服务、中介服务等派生出的就业岗位是农业剩余劳动力在非农产业的一条新的就业渠道。
“当前扩大农村内需,首要任务应该是围绕当前制约农村发展的‘短板’,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为农民消费消除忧虑。”陈凌孚委员说。
土地流转要保障农民权益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后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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