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的认证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2007年9月~12月,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两中心”)联合对“三品”的认证管理、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和标志使用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近日,记者就“三品”专项检查情况,采访了“两中心”主任马爱国。
马主任介绍,按照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两中心”联合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三品”专项检查工作。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确立了“三个目标”:一是通过开展认证工作规范性检查,增强“三品”工作机构的权威性;二是通过开展产地检查和产品抽检,力争“三品”质量稳定在98%左右,防范和杜绝“三品”突发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三是通过标志使用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企业规范用标水平,有效遏制市场假冒标志行为。提出了“四项任务”:重点检查认证工作的有效性、生产经营的规范性、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包装标识的合法性。采取了“两个结合”即各地自查与中心抽查相结合,在各地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两中心”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现场抽查;常规手段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在落实企业年检、产品质量抽检、市场监察等常规监管制度和措施的同时,抽调精兵强将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地“三品”工作机构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两中心”程序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管理有序,认证审查规范。“三品”生产企业普遍做到了“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三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专项抽检无公害农产品723个,产品合格率为97.4%;抽检绿色食品414个,产品合格率100%;抽检有机农产品108个,产品合格率99.1%。绝大多数“三品”企业能够规范使用认证标志,市场秩序良好。
马主任说,各地将“三品”专项检查有效纳入整个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之中,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了质量安全意识。一方面,各地通过广泛宣传,切实提高了“三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陕西、湖北、内蒙古等省区在主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设立了流动宣传检测车,重点宣传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有效增强了“三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科学消费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对获证企业加强培训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将生产标准落实到田间地头和生产车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促使省内“三品”获证企业均设立了内部监管员,彻底扭转了获证企业普遍存在的“重认证、轻管理”的倾向,标准化生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促进了认证管理有效性的提高。各地“三品”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明确了岗位职责,增强了认证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同时,各地“三品”工作机构以专项检查为契机,对档案资料进行了认真梳理,全面规范档案管理,切实做到了事前有制度、事后有依据、证后有监管。在检查员认证审查方面,各地加大了对检查员培训和管理力度,专项整治期间,培训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2692名,绿色食品检查员600名,有机农产品检查员226名,检查员队伍不断壮大,认证审查水平有效提高。
规范了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各地通过狠抓对获证企业产地环境、生产控制和记录档案等方面的监控和查处工作,有效促进了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完善原料和投入品采购及出入库、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防治和产品销售等相关记录档案,并帮助指导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指导和推动重点养殖区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实行养殖用药记录制度、生产日志制度、销售记录制度等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发挥了“三品”在推进农业标准化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全省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
增强了产品质量的安全性。通过重点开展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购销和使用检查,净化了“三品”获证企业农业投入品使用环境,促进了索证索票制度的建立,有效指导了“三品”生产者科学用药,合理施肥,从源头上保障“三品”质量安全。天津共检查无公害农产品营销企业、农业投入品经营网点、批发市场1167户次,检查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投入品2951.16吨。通过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部、省两级相结合的“三品”抽检网络逐步形成,覆盖范围和品种不断扩大,“三品”药残合格率也都保持了较高的水平,“三品”质量稳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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