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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质量依旧放心不下 假货缘何屡禁不止


我们每天都在消费,但在许多本应增添生活乐趣的消费行为中,几乎每个人都遇到过烦恼。今年“3·15”之际,本报继前两年成功开展帮助消费者维权活动之后,再次与有关方面联合,举办相关活动,帮助消费者维权。

    作为帮助消费者维权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报将围绕今年“3·15”年主
题“消费与环境”,就我们所处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者维权新问题等,进行多方位、深层次的报道,帮助广大消费者了解相关知识、增强维权意识,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提供报道线索,反映自己消费维权中遇到的困难,我们将尽己所能为您排忧解难。

    春耕在即,农资质量又引起了农民群众的关注。记者多方面采访,发现当前农资市场产品质量仍令人担忧。

    农资投诉增加

    去年8月初,莘县河店镇赵丙海村84户村民从镇上一种子门市部购买了西红柿种子320袋,全部播种于100个大棚中。当时种子包装袋上标明:该品种个大(单果重180—220克)、皮厚肉实、易贮运。然而收获季节到了,村民们却看到了另外一番景象:西红柿结出的果实个小(单果仅重50克左右)、皮薄、易烂,直接经济损失达20余万元。专家检测后认定,村民们购买的西红柿种子为劣质产品。

    与他们相比,沂源县农民老刘的遭遇更让人后怕。去年12月25日,老刘驾驶自家的农用车,在某加油站加满油,行驶一段路程后发现油箱漏油,立即赶到大修厂进行修理。谁知道在修理过程中,油箱突然爆炸,幸亏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后经当地质监部门检测,发现老刘加的0#柴油为劣质产品,其闪点仅为5℃(国家标准规定0#柴油闪点至少应不小于45℃,低于该标准,柴油极易引起自燃或爆炸)。

    2005年底,省工商、质监等部门相继开展了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的专项打假行动,仅工商部门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083件,查获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货值3591万元,查货假劣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等数宗。

    来自省消协的统计资料,也证明了农资市场产品质量不容乐观。2005年,全省消协受理农用生产资料投诉7797件,占总投诉量的11.0%,比2004年上升了16.16%。据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我省农民每年使用的农药、化肥等产品,假冒伪劣货的比例已高达17%以上。

    假货缘何屡禁不止

    据省工商局市场处执法人员介绍,目前全省农资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农资产品进行夸大宣传,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一些不法农资经营者动不动就把产品冠以某某肥王、高效、长效等等,误导农民。二是以次充好。比如2005年8月13日,工商部门从济宁梁山县某肥业公司查获一批标注总养分为45%的复合肥,经检验,总养分实际仅为26.78%。三是在标签上做手脚,以假乱真。以化肥为例,有些厂家生产的明明是复混肥,外包装上却标注为复合肥;不少标注为硫酸钾型复混肥的产品,实际上是以氯化物为基础肥,氯含量高达30%以上。

    执法人员分析,农资市场假冒伪劣产品屡打不绝,主要原因还是暴利的诱惑。比如,将每吨化肥总养分的含量降低一半,生产总成本就可下降60%以上,而且靠肉眼根本辨别不出来。许多不法化肥生产商就是通过减少养分瞒天过海,快速获得高额利润。

    由于缺少农资产品基本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农民常常听信售假者的话。比如农药“敌杀死”应为蓝色药剂,一些人却被误导认为黄色的药剂才是真品。因为贪图便宜,很多农户不到正规专营部门购买农资产品,无形中也为假冒伪劣产品销售提供了渠道。

    再者,农产品使用周期长,很多农民不注意保存购货凭证,使用前又没留存样品,一旦出现问题缺乏凭据,使造假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维权重在把关

    假劣农资的存在,增加了农民的投入,阻碍了农民增收。使用了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的农产品,还可能导致农药残留或者其他有害成分超标,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

    记者了解到,我省工商部门今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重点,已从“打假”转向“把关”。今年春耕期间,工商部门将对肥料、农药、种子、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广告进行专项监督审查。如果农资产品广告中出现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文字、语言、画面,工商部门将依照《广告法》的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同时,各级工商部门对本地区农资专业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进行清查,督促农资经营单位对种子、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做到进出有台账,产品流向清楚、责任明确,售前检验、售后留样备查,把住农资经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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